代理公司的經營範圍及主要條件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那麼代理記賬公司有哪些經營範圍呢?小編整理了一些代理記賬公司的經營範圍,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代理記賬公司的經營範圍

  新辦企業代理財務、稅務、代理工商登記、增資、驗資、年檢、納稅籌劃、財會諮詢、商標註冊、資產評估等”

  代理記賬公司的經營優點

  第一、服務專業。***專業的人員,豐富的經驗知識***;

  第二、節省費用,享用專業團隊的服務。***節省了專職會計的高工資、住房、社會保險開支。*** ;

  第三、專業的團隊,高效,低差錯率。***各行業的會計師,解決各種專業困難*** ;

  第四、避免因會計人員變動造成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五、避免專職會計技能單一,影響會計質量。

  代理記賬公司的申辦方法

  其實代理記賬公司賬就是在普通的公司上多辦一張代理記賬許可證。為了加強對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管理,根據《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對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頒發、年檢等問題作出如下規定:

  一、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是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資格證書。凡經批准設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機構***會計師事務所除外,下同***必須取得代理記帳許可證書。

  二、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由財政部統一印製,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頒發。國務院各部門所屬的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其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由財政部頒發。

  三、領取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應當由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按隸屬關係向當地發證機關申請。申請者應當向發證機關報送下列檔案:

  ***一***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申請表;

  ***二***批准機構設立的有關證明檔案;

  ***三***從業人員名單、簡歷、會計證書及有關證明檔案;

  ***四***機構負責人的姓名、簡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有關證明檔案;

  ***五***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檔案;

  四、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檔案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五、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不得偽造、塗改、轉讓。代理記賬機構不再從事代理記帳業務或者因故撤銷,發證機關應當收回其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的法律依據

  1. 基於代理記賬業務的,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託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

  2. 根據1993年通過的《註冊會計師法》規定:第十五條:“註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

  3. 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範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於1994年6月23日釋出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式以及委託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定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