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高新區全民創業優惠政策解讀
在武漢的東湖高新區,出臺了什麼關於全民創業的優惠政策呢?具體的全民創業優惠政策具體有哪些?今天小編整理了東湖高新區全民創業優惠政策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東湖高新區全民創業優惠政策
一、 高新技術範圍:
***1***電子與資訊科技;***2***生物工程與新醫藥技術;***3***新材料及應用技術;***4***先進製造技術;***5***航空航天技術;***6***現代農藥技術;***7***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8***環境保護新技術;***9***海洋工程技術;***10***核應用技術;***11***其他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二、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從事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商貿除外***;***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負責人熟悉產品、重視人才;***3***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3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的科技人員佔10%以上;***4***每年研發經費佔銷售額5%以上;***5***技術性收入和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總和佔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佔總投入60%以上。
優惠政策內容***摘要***
1.工商註冊
投資者在東湖開發區內註冊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其認繳註冊資本***金***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許首期到位1萬元,試執行兩年;允許高新技術企業以住宅為企業註冊地址,開展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生產和經營。
2.企業所得稅
① 東湖開發區內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兩年以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武漢?中國光谷投資指南 ―― 國稅部分》開發區國稅局***。
② 高新技術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核實,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摘自省60號令第9條***。
③ 企業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不受比例的限制,計入管理費用,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及國有、集體企業控股並從事工業生產經營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摘自財工發[1996]438號、國稅[1996]152號、鄂地稅[1999]104號文***。
④ 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淨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 按適用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財稅字[1994]001號文***。
關於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按以下規定辦理:
***1***自2001年1月1日起,製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訊、軟體開發、積體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俱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2***從事軟體開發、積體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網際網路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3***上述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長型企業,經報國家稅務總局稽核批准,企業在拓展市場特殊時期的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或適當提高扣除比例***以上均摘自國稅發[2001]89號文***。
3.預提所得稅
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產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徵所得稅***摘自《武漢?中國光谷投資指南 ―― 國稅部分》開發區國稅局***。
4.個人所得稅
①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此項的具體操作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讓》國稅發[99]125號文***。
② 個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是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用於資助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研究開發經費的支出,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徵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徵的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摘自鄂地稅發[2000]66號文 武地稅發[2000]156號文***。
5.營業稅
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摘自財稅字[1999]273號文***。
6.土地使用稅
對轉制的科研機構,免徵科研開發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摘自鄂地稅[1999]240號文***。
7.智慧財產權
① 以智慧財產權向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作價入股的,作價總金額和所佔股份比例由投資各方約定,企業憑合同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企業註冊手續。屬於以職務發明作價入股的專案,從專案實施起,在智慧財產權有效期內,職務發明者可享有不低於30%的股權收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許可實施時,職務發明者可享有不低於30%的轉讓或許可實施淨收益;由智慧財產權持有單位實施的專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可連續在3至5年內獲得不低於該項智慧財產權淨收入5%的報酬;在智慧財產權轉讓和實施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所得報酬應不低於獎酬總額的50%。
② 以智慧財產權作資設立的科技型企業,職務發明者或主要實施者可以個人的名義持有公司的股份,其所佔股份比例由企業與職務發明者或主要實施者共同約定。
8.風險投資
建立光電子資訊產業風險投資機制,設立投融資擔保基金、創業基金和政府種子基金,鼓勵對光電子資訊產業的風險投資。武漢東湖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基金以不低於三分之二的比例支援區內光電子資訊產業。
9.網路使用費
對東湖開發區內以專線方式接入計算機網際網路的使用者,網路使用費給予20%的優惠。優先為東湖開發區內企業開通寬頻網,並在使用費上給予一定的優惠;對東湖開發區內申請新裝電話的使用者,初裝費給予25%的優惠;對月通訊使用費超過1萬元的使用者,給予5%至10%的優惠。
10.人才引進
① 凡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具有高階職稱的科技人才,以及“武漢 中國光谷”急需的各類人才,被光電子資訊企業正式錄用的,人事、公安、計劃等部門可根據用人單位的申請優先辦理入戶手續,其配偶、子女可同時隨遷。
② 武漢市“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將重點對引進的國際、國內光電子資訊領域的中青年高階人才予以資助,包括無償提供住房,給予相應的醫療保障等。對短期來東湖開發區工作的高階人才、特聘專家,經認定後,每月補助1萬元。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3年內每月資助1000-2000元。
武漢東湖高新區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以及大學生自主創業熱情,武漢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宣佈推出“創業十條”扶持政策,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大學生創業。
據瞭解,“創業十條”扶持力度大、措施細緻具體。其中包括開闢大學生創業服務視窗,給予補貼;對高校作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高額獎金等。具體內容有:
針對創業大學生,將設立專門的大學生創業服務視窗;實行網上登記註冊、按季度申報納稅;對在光谷企業裡開展創業實踐的大學生予以工資補貼。
針對高校科技人員、青年教師,該區鼓勵他們在光谷從事科技型創業、兼職,打通創業、兼職成果與校內職稱、績效之間的認可通道,並對做出貢獻的高校予以30萬元或10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
即便是創業失敗,武漢光谷將給予最長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對創業者已繳納的社保費用,也將給予50%的補貼。武漢東湖高新區“創業十條”的出現,將有利於激發大學生及科技人員的熱情,幫助他們更好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