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創業計劃的內容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內蒙古制定了創業計劃,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總體要求
根據黨的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構建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有效整合資源,整合落實政策,完善服務模式,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實現創新支援創業、創業帶動就業良性互動發展。
:主要目標
使全區創業扶持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創業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創業環境全面優化,創業活力得到釋放,創業創新氛圍日益濃厚,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催生經濟發展新動力效應愈加凸顯。 到2020年,全區新增註冊創業企業30萬戶以上,帶動就業100萬人以上。
:全面實施六項計劃
***一***實施創客逐夢計劃。
1.主要任務。
為大眾創業創新活動提供良好的工作、網路、社交和資源共享眾創空間,推動創新創意成果轉化並與社會資本有效對接。
2.具體措施。
***1***加強眾創空間建設。組織實施眾創空間建設專案,通過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加快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採取與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創業服務機構合作共建、委託管理等模式,在盟市建成10個以上市場化、專業化、整合化、網路化、示範性的眾創空間。
***2***完善眾創空間功能。推進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使其成為創業者的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支援行業領軍企業憑藉技術優勢和產業整合能力,在我區開展網際網路、大資料、雲端計算、節能環保等新興技術領域的產業孵化。鼓勵科技企業發揮創客培育和創業孵化功能,倡導“企業平臺化、員工創客化”的企業發展模式。
***3***落實眾創空間扶持政策。各級人民政府應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落實國家關於小微企業、孵化機構、股權激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及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稅收政策;貫徹落實科技企業轉增股本等規定。
***由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稅局,內蒙古國稅局配合***
***二***實施創業築巢計劃。
1.主要任務。
整合利用閒置資源,提高現有資源利用率,加強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場地支援。
2.具體措施。
***1***推進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鼓勵各地區盤活商業用房、工業廠房、物流設施、家庭住所等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和居住場所。加快推進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到2020年,力爭打造100個以上特色突出、功能完備、承載力強、具有示範和帶動效應,與區域優勢產業高度契合的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在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基礎上,打造20個以上集培訓指導、專案對接、孵化融資等服務功能為一體的自治區級示範性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
***2***加快打造“網際網路+”創業園。依託“網際網路+”資訊科技,整合資源,科學佈局,建設“網際網路+”創業園,著力構建“一總部、N園、兩平臺”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促進創業就業的新格局。在呼和浩特市打造 “網際網路+夢想浩特”電子商務創業就業綜合體,成為我區電子商務創業園總部。同時,在包頭市和通遼市先行試點,各盟市整體推進,到2020年,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功能齊全、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電子商務創業園;引進和培養一批特色商品專業交易平臺和電子資訊產業交易平臺。
***3***建立健全創業園建設獎勵機制。採取先建後獎的辦法,將各類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納入財政“以獎代補”範圍,獎勵資金由各級創業發展資金列支。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創業服務平臺建設、購置與創業相關的設施裝置和提供創業相關服務等。
***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資訊化委、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團委配合***
***三***實施創業領航計劃 。
1.主要任務。
加大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力度,打造創業創新人才培養載體,增強大眾創業意識,激發大眾創業熱情,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和素質。每年培訓創業人員不少於7萬人。
2.具體措施。
***1***加強創業創新教育。深化高等學校創業創新教育改革,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業創新教育有機結合,調整專業課程設定,挖掘和充實各類專業課程的創業創新教育資源,加強創業創新教育。高等院校要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納入學分制管理。加強創業創新教育和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全區高等學校百名優秀創業導師人才庫。
***2***強化創業培訓。開發引進針對不同群體、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特點的培訓專案。推廣通過創業能力測評進行學員篩選的做法,提高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一支1000人以上、高水平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創業培訓要覆蓋有創業願望的所有人群,參加創業培訓合格的,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積極探索創業培訓、創業模擬訓練、創業基地實訓一體化的培訓模式,加強創業實訓基地建設,在旗縣級以上地區普遍建立創業實訓基地。
***3***打造創業服務平臺。鼓勵運用現代資訊科技建立一批具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創業服務網路平臺,推進面向全區的網際網路融合創新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中小企業資訊化服務平臺建設。按照統一建設、區級集中、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的原則,建設自治區創業服務入口網站及移動客戶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運營維護,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培訓報名、能力測評、專案推介、開業指導、孵化融資對接和線上交流等網際網路服務。按照政府部門、高等院校和企業共建的方式,在有條件的高等學校掛牌建設5所以上創業大學,開展創業培訓、創業專案孵化、創業融資等服務。
***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教育廳、財政廳、團委配合***
***四***實施融資暢通計劃。
1.主要任務。
提高創業者創業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破解創業融資難題。
2.具體措施。
***1***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凡在自治區境內創業的登記失業人員、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農牧民自主創業的城鄉勞動者,均可享受貸款期2年的貸款扶持政策。高等學校畢業生單筆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其他人員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對帶動就業人數增長多的創業專案和貸款擔保基金、貼息資金充足的地區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到30萬元。創業專案帶動就業10人以上,有二次貸款需求,擴大經營規模並再次吸納帶動就業人數佔員工總數30%以上的,可給予首次貸款額一倍以上的貸款扶持。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貼息政策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在確保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最少留足36個月額度***並落實好援企穩崗政策的前提下,失業保險統籌地區,按照上年度當期失業保險基金結餘額度50%的比例調劑補充用於促進就業的資金,也可適當用於補充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各地區要優化創業貸款流程,健全貸款發放考核辦法,提高代償效率,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規範擔保基金執行。落實自治區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政策,進一步完善降低反擔保門檻、擴大反擔保範圍的辦法和措施。
***2***加快建立創業發展資金。加大就業創業資金投入,設立創業發展資金,主要用於建立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創業型城市獎勵,扶持高等學校畢業生創業、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創業帶動就業獎勵和宣傳、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獎勵補助、創業典型獎勵、創業創新大賽經費等。
***3***建立多元的創業籌資機制。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槓桿放大效應,鼓勵和引導資金進入我區創業投資領域,支援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研究制定鼓勵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對種子期和成長期的創新創業專案、初創企業和高技術產業等支援力度。鼓勵有條件的盟市探索通過創業券、創新券等方式對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降低企業創新投入成本,促進產學研合作,激發創新活力。
***由自治區財政廳牽頭,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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