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小微企業創業政策特點和內容

  為做好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瀋陽市印發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瀋陽市小微企業創業政策特點

  一是統籌各級資金,支援企業發展。在不改變對重大專案支援為前提,實行中央專項資金與地方配套統籌管理的原則,重點支援國家確定的拓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空間,拓寬信用擔保、風險投資等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完善各類服務平臺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實施就業補助等事項。今年6月,瀋陽成功入選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範城市,3年內將獲得中央財政給予的9億元示範城市獎勵支援,瀋陽市將配套18億元,總計27億元,用於支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

  二是聚焦小微企業,破解融資難題。特別是在融資體系建設方面,市政府加大投資力度,設立瀋陽振興發展基金;同時,提高擔保機構實力,加大對各類天使基金和科技風險基金的出資投入,完善助保貸風險管理模式,進一步擴大政府助保貸風險資金規模,扶持初創期和中早期小微企業發展。

  三是推進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放寬小微企業名稱、住所、出資、經營範圍登記條件,深化“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手續,推行社群家庭服務業統一登記、分點備案制度,支援小微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發展。

  瀋陽市小微企業創業政策內容

  基地內小微企業創業輔導可獲補貼 對重點產業叢集內新建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投資補助。

  對創業基地內的小微企業,因聘請財務服務機構代賬或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企業財務審計,法律諮詢及司法訴訟,聘請社會服務機構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市場營銷、企業管理或參加社會服務機構組織創業輔導和管理培訓等方面實際發生費用,每年每戶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元補貼。

  對為小微企業免費舉辦創業大賽、創業路演、創業沙龍、講座、培訓等創業活動和服務的創業基地,按實際支出的活動經費給予適當補助。

  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減按50%計 對於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對於經認定的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將設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金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性基金的帶動作用,設立振興發展基金、大學生及青年創業就業發展基金、產業發展基金、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金、創業引導基金、種子基金等,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支援力度。

  鼓勵企業通過上市等方式籌集資本。對於經市金融主管部門備案後,在“新三板”完成掛牌的企業,每戶最高補助140萬元;在遼寧股權交易中心完成掛牌的股份制企業,每戶最高補助40萬元。服務外包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小微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產業化專案給予擇優支援,根據專案本年度內發生的實際貸款額或實際投資額,按不超過央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一年期財政貼息或補助,最高一般不超過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