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創業優惠政策

  為更好的支援、服務企業轉型升級,縣企業發展促進會彙編中央及各級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發給各企業,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歡迎參閱。

  一

  ***一***中小企業的定義及劃型標準

  一、定義

  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

  二、劃型標準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①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②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

  ③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企業。

  ***二***國家對於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

  對於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徵收以及減半徵稅政策。

  2、小微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以下規定執行:

  ***1***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本年度採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1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本年度採取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2***定率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10萬元的,不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

  ***3***定額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相應調整定額後,按照原辦法徵收。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社會保險優惠方面

  1、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2、從2016 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3、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後統一組織實施。

  ***三***省政府關於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財務支出成本的相關優惠措施

  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的措施

  1、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自2016年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並將企業新增不動產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對老合同、老專案以及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2、適當降低納稅人城鎮土地使用稅負擔,各市按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自2016年12月31日前,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3、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17年12月31日前,對企業發生的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給予財政貼息。

  4、擴大收費基金優惠政策免徵範圍。

  5、停徵、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從2016年2月1日起,將育林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併入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從2016年5月1日起,對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按規定標準的80%徵收。

  6、降低企業通關成本。深化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加快推進山東電子口岸建設,實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受理,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對進出口環節海關查驗沒有問題的外貿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用,由財政負擔。

  二

  降低企業創業創新成本

  1、擴大“創新券”覆蓋範圍,由小微企業擴大至中小微企業。

  2、降低企業研發設計成本,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3、降低企業技術裝置引進成本,擴大首臺***套***等科技保險財政補償政策實施範圍,加大對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財政獎補力度,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成本,“十三五”期間每年遴選不少於10個示範基地,每個示範基地給予不低於800萬元的財政補助,降低企業職業培訓成本。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建立創新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培植壯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外貿企業收匯融資風險,支援企業規範化公司制改制,鼓勵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將企業改制上市事後獎勵變為事前補助。

  1、降低參與政府採購企業的成本負擔。取消政府採購合同預留尾款用作質保金的做法,全面推廣政府採購信用擔保業務,逐步以信用擔保替代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減輕中標***成交***企業負擔。

  2、加大政府工程款清償力度。

  降低企業社會保障性支出

  1、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逐步降至18%。

  2、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並根據合併後基金執行情況適時調整費率。

  3、適當調整企業住房保障政策,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減輕建築行業用工繳費負擔,2016-2018年,將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調為1.3%。對大型或跨年度的工程,一次性繳納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確有困難的,可分期繳納。對上一年從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從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建築市場信用考核優秀的企業,可免予繳存建築勞務工資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