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司註冊分公司
在太原,想要做好註冊分公司,需要怎麼做才好呢?怎麼走準分公司的流程?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註冊分公司流程吧,一起來學習!
分公司註冊的流程及所需資料
標準的註冊流程及所需資料如下:
***一***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二***分公司設立登記
1.分公司設立登記,如分公司的名稱中不單獨使用字號,可不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式;單獨使用字號,應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式。
2.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營業場所證明;
***4***指定***委託***證明;
***5***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3.設立分公司,應當填寫如下表式: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分公司負責人履歷表》;
***3***《分公司營業場所證明》;
***4*** 《指定***委託***書》。
《指定***委託***書》 填表須知***適用分公司設立登記***
怎麼辦理分公司登記
1、分公司包括哪些登記事項?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範圍”。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8條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登記時應提交什麼登記材料?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是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是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是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3、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用什麼方式提交申請?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51條規定:“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以及通訊地址”。
《行政許可法》第29條規定,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取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
分公司註冊資金
依據中國公司法律規定,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是沒有註冊資金的。
從法律意義上,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是由總公司承擔的。
維護分公司日常運營的資金是由總公司直接劃撥到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上。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註冊所在地交納稅收,可以招聘員工並給員工上社保。
分公司雖然沒有註冊資金要求,但必須辦理正式的註冊登記手續,包括分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