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註冊分公司所需資料
想在太原設立分公司,要怎麼註冊啊?需要帶什麼資料去辦理?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分公司資料資料
1、總公司所有東西影印件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
b、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影印件
c、驗資報告影印件
d、股東會決議章程影印件
e、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
2、名稱核准通知書***這個是去工商局領的***
3、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4、分公司撥款證明
5、分公司地址產權證明
6、委託代理證明
7、分公司任命書及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8、總公司同意設立分公司的章程
設立分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項
法律對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內資企業設立分支,一種是外資企業設立分支。內資企業如需要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只能設立分公司。該企業需要到當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設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而外資企業可以選擇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兩種形式。在申請設立機構之過程中,中國政府審批機關對外國企業辦事處設立之稽核是比較嚴格的。主要從設立主體資格、設立地點、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職資格及資信狀況等幾個方面上加以審查和限制。從設立辦事處的主體資格而言,凡外國的貿易商、製造廠商、貨運代理商、承包商、諮詢公司、廣告公司、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和其它經濟貿易組織,均可在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但是外國政府機構和國際組織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則適用於政府間的相關協議,外籍人員也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華設立辦事機構。
並且該外資企業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1-2年以上,臺灣企業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依法應成立5年以上;2、除臺灣企業在華設立辦事處應由中央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審批,其餘的,均由省級外經貿委負責審批。其次還要提供以下資料:
1、上級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備案章和發照機關出具的核準通知函
2、上級公司董事會關於在國內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決議。
3、上級公司的合同、章程、驗資報告的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上級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委派書
5、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影印件、簡歷、照片
6、分公司***辦事處***住所***經營場所***房產產權證明
成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設立分公司應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並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不知道有沒有幫助到大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