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分公司的條件

  現如今申請註冊分公司的企業有很多了,在2016年的今天,申請註冊分公司應該怎麼做呢?小編為你帶來了“註冊分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怎麼註冊分公司

  1、成立分公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並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2、註冊分公司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3、怎麼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的具體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影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外資分公司註冊要求

  外商投資公司設立登記分公司,需提交的檔案

  1、《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審批機關批准檔案***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需要審批部門審批的***;

  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需要審批部門審批的。

  3、隸屬公司章程***原件***;

  4、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原件***和身份證明覆印件;

  5、隸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並提交原件核對;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影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影印件的,提交能夠證明產權歸屬的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覆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還應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7、前置審批檔案;

  指有關前置許可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適用於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的分公司。

  8、其他有關檔案證件。

  注:以上未註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影印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申請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注: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房產證明,寫字樓產權單位產權證影印件、租房合同影印件、租房發票影印件。

  怎麼辦理分公司登記?

  1、分公司包括哪些登記事項?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範圍”。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8條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登記時應提交什麼登記材料?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是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是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是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3、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用什麼方式提交申請?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51條規定:“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以及通訊地址”。

  《行政許可法》第29條規定,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取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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