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申請創業啟動支援計劃所需申請條件

  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援計劃需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為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獲得碩士以上學位;

  2.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

  3.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4.企業註冊時間不超過3年;

  5.企業註冊資金現金資產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留學人員出資額佔企業註冊資本的50%以上;

  6.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