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優惠
近年來小微企業越來越多的出現在人們的視野,那麼關於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有什麼呢?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一、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2、《免徵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註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3、《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5、《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小微企業徵稅的各項標準統一提高到了10萬元。
6、《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免徵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標的銷售額和營業額提高到“2萬元至3萬元”。
7、《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專案,進口專案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裝置,按照有關規定免徵關稅。
小微企業最新優惠政策: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1、稅費收優惠。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專案,如果進口專案自用而且國內又不能生產的先進裝置,它進口的時候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免關稅。
2、融資貸款擔保政策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五條就規定政府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支援和小額貸款的支援。第六條規定國家要著力發展政府支援的擔保機構,並且要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援力度,政府支援的擔保機構要加大對小微企業擔保的額度,比例要有所提高,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他們提供綜合性的融資擔保服務。
第七條規定各類金融機構扶持小微企業的一些政策措施:一個是大銀行要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的優勢來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專門針對小微企業服務的銀行機構,要加大這方面的建設;小型銀行要調整自身的信貸結構,重點支援小微企業,包括區域經濟的發展。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管大銀行也好,或者小銀行也好,都要針對小微企業的經營特點和需求來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特別是比如初創期、成長期,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產品來適合於它來使用。同時特別明確要單列小微企業的信貸計劃,這個提得還是比較明確的。同時要大力推進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投資設立中小銀行,民間資本銀行今後的主要服務物件就是這些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了。
3、就業補貼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要有條件地補貼小微企業用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給他們補貼社保,另外符合條件的要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還有可以免費給他們保管招收的高校高校畢業生檔案,免費提供公共服務平臺的措施,公共服務平臺方面陳主任一會兒也會專門講到,努力緩解小微企業招工、用工難的問題。
4、發展創業基地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三條規定政府要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的建設。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上下游的小企業,通過以大帶小實現上下游的聚集發展,給他們創造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的商業生態。
歷年來的
從2008年開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開始實行,即小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歷年來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內容都有哪些?在本文為您介紹。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公佈: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為做好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銜接,進一步便利核算,對本通知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後的經營月份數佔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繼續執行,並號召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