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最新訊息

  現在做自主創業是有很多相關的優惠政策的,那麼現在的自主創業有什麼稅收上的政策呢?稅收的優惠政策又是哪些?小編為你帶來了“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主要稅收優惠政策

  ***一***支援小微經濟,七大措施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

  1.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按期納稅的,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2.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3.高校畢業生開辦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提供的養育服務以及婚姻介紹,免徵營業稅。

  ***二***支援農業生產,六類優惠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新農業經濟

  1.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等勞務,免徵營業稅。

  2.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遠洋捕撈等農、林、牧、漁服務業專案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3.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內陸養殖專案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林區的林地、運材道、防火道、防火設施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5.對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免徵車船稅。

  6.高校畢業生從事種植、養殖、飼養、捕撈等農林牧漁專案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給予人才稅收扶持,六項優惠鼓勵高校畢業生技術創新

  1.高校畢業生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經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為合格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5.高校畢業生轉讓著作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6、高校畢業生取得的稿酬所得,予以減徵應納稅額的30%計算個人所得稅。

  ***四***大力幫扶企業發展,稅收助力解決高校生創業初期困難

  1.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2.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裝置的,該專用裝置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內結轉抵免。

  3.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所得,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可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4.高校畢業生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5.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發生的財產損失,可抵扣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6.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7.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8.傷殘高校畢業生獨立從事個體經營的,免徵營業稅;對企業安置傷殘高校畢業生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9.對安置傷殘高校畢業生的企業,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或減徵營業稅的辦法,具體減徵限額按企業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減徵,本月應繳增值稅、營業稅不足減徵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減徵,但不得從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營業稅中退還。對單位按照第1點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10.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1.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按期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經審批可延期三個月繳納,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此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規定,支援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之個人自主創業篇

  一個人和個體工商戶營業稅起徵點政策

  1.政策內容

  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季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個人,免徵營業稅。

  2.適用物件

  包括個體工商戶和按期納稅的個人。

  3.執行期限

  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及政策解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6號***

  二鼓勵失業人員創業

  1.政策內容

  對持《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適用物件

  ***1***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執行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

  ***2***《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34號***

  ***3***《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國稅局 江蘇省地稅局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蘇財稅〔2014〕28號***

  ***4***《財政部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18號***

  ***5***《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公告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補充公告》***2015年第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