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名人故事

  成熟不是不流淚,而是含淚奔跑;成熟並非不恐懼,而是儘管恐懼,仍有所行動,下面這些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幾篇。

  1:我不能丟掉良心道德

  1809年2月12日,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個農民的家庭。小時候,家裡很窮,他沒機會上學,每天跟著父親在西部荒原上開墾、勞動。他自己說:“我一生中進學校的時候,加在一起總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奮好學,一有機會就向別人請教。沒錢買紙、筆,他放牛、砍柴、挖地時懷裡也總揣著一本書,休息的時候,一邊啃著粗硬冰涼的麵包,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書。晚上,他在小油類下常讀書讀到深夜。

  長大後,林肯離開家鄉獨自一人外出謀生。他什麼活兒都幹,打過短工,當過水手、店員、鄉村郵遞員、土地測量員,還幹過伐木、劈木頭的重力氣活兒。不管幹什麼,他都非常認真負責,誠實而且守信用。

  他十幾歲時當過村了裡雜貨店的店員。有一次,一個顧客多付了幾分錢,他為了退這幾分錢跑了十幾里路。還有一次,他發現少給了顧客二兩茶葉,就跑了幾里路把茶葉送到那人家中。他誠實、好學、謙虛,每到一處,都受到周圍人的喜愛。

  1834年,25歲的林肯當選為伊利諾斯州議員,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過考試當上了律師。

  當律師以後,由於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當地很有聲望。很多人都來找他幫著打官司。但是他為了當事人辯護有一個條件,就是當事人必須是正義的一方。許多窮人沒有錢付給他勞務費,但是隻要告訴林肯:“我是正義的,請你幫我討回公道。”林肯就會免費為他辯護。

  一次,一個很有錢的人請林肯為他辯護。林肯聽了那個客戶的陳述,發現那個人是在誣陷好人,於是就說:“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辯護,因為您的行為是非正義的。”

  那個人說:“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請您幫我打這場不正義的官司,只要我勝訴,您要多少酬勞都可以。”

  林肯嚴肅地說:“只要使用一點點法庭辯護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勝訴,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當我站在法官面前講話的時候,我會對自己說:‘林肯,你在撒謊。’謊話只有在丟掉良心的時候,才能大聲地說出口。我不能丟掉良心,也不可能講出謊話。所以,請您另請高明,我沒有能力為您效勞。”

  那個人聽了,什麼也沒說,默默地離開了林肯的辦公室。

  2:朱德扁擔被偷的故事

  井岡山“人口不滿兩千,產谷不到萬擔”,糧很少,僅夠群眾自用,部隊要吃糧、儲糧,都得去山下挑。因此,紅軍戰士在井岡山斗爭的那些日子裡,“挑谷上坳”便成了部隊的一項經常工作。

  從井岡山到山下的寧岡茅坪,上下足有五六十里,山又高,路又陡,實在難走。尤其是從桃寮到黃洋界那一段路,就是空著手走,也累得夠嗆,肩上挑著擔子,那就更吃力了。因此,每次運糧,總是起早趕路,摸黑回山。當時,朱軍長已經四十多歲了,但他總是跟大家一同去運糧,而且每次都是挑得滿滿的。大家看到朱軍長晚上要計劃作戰的大事,白天還要參加勞動,生怕累壞了他,便勸他不要挑糧,可是朱軍長卻風趣地說:“吃飯有我的份,挑糧也有我的份!光吃飯不挑糧,那不成了剝削階級了嗎?”

  怎麼辦呢?有位紅軍想了一條“妙計”。有一天,隊伍又要到茅坪去挑糧。天沒亮,大家都起床了。吃過飯,有的挑著籮筐,有的揹著麻包,有的提著布袋,浩浩蕩蕩地出發了。朱軍長也準備動身,便去拿放在牆角里的扁擔。奇怪?扁擔突然失蹤了,怎麼也找不到。

  朱軍長的扁擔哪去了呢?原來是紅軍戰士們為了讓朱軍長在家裡多休息一會,故意把扁擔藏了起來。誰知大家剛走上黃洋界,朱軍長又挑著籮筐,滿頭大汗地趕上來了。等他坐下來休息時,人們才發現朱軍長削了一根新扁擔。過幾天扁擔又不見了,朱軍長又削了一根新扁擔。而且,在扁擔的正中,寫上了“朱德的扁擔”五個大字。

  從此,朱軍長的扁擔再沒有人“偷”了。

  朱軍長與士兵同甘共苦的精神和以身作則的模範行動深深地教育了大家。不久,有位紅軍戰士還編了首歌謠:“朱德挑糧上坳,糧食絕對可靠,大家齊心合力,粉碎敵人圍剿”。每當挑糧爬山累了的時候,紅軍戰士就用這首歌謠互相鼓勵。朱德與戰士同甘共苦的精神和以身作則的模範行動,更激勵了紅軍戰士克服困難的勇氣和戰勝敵人的信心。

  3:林清玄和時間賽跑

  讀小學的時候,我的外祖母去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愛我。我無法排除自己的憂傷,每天在學校的操場上一圈一圈地跑著,跑得累倒在地上,撲在草坪上痛哭。

  那哀痛的日子持續了很久,爸爸媽媽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他們知道與其欺騙我說外祖母睡著了,還不如對我說實話:外祖母永遠不會回來了。

  “什麼是永遠不會回來了呢?”我問。

  “所有時間裡的事物,都永遠不會回來了。你的昨天過去了,它就永遠變成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爸爸以前和你一樣小,現在再也不能回到你這麼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會長大,你也會像外祖母一樣老,有一天你度過了你的所有時間,也會像外祖母一樣永遠不能回來了。”爸爸說。

  爸爸等於給我說了一個謎,這個謎比“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還讓我感到可怕,比“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更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以後,我每天放學回家,在庭院裡看著太陽一寸一寸地沉進了山頭,就知道一天真的過完了。雖然明天還會有新的太陽,但永遠不會有今天的太陽了。

  我看到鳥兒飛到天空,它們飛得多快呀。明天它們再飛過同樣的路線,也永遠不是今天了。或許明天飛過這條路線的,不是老鳥,而是小鳥了。

  時間過得飛快,使我的小心眼裡不只是著急,還有悲傷。有一天我放學回家,看到太陽快落山了,就下決心說:“我要比太陽更快地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裡喘氣的時候,看到太陽還露著半邊臉,我高興地跳起來。那一天我跑贏了太陽。以後我常做這樣的遊戲,有時和太陽賽跑,有時和西北風比賽,有時一個暑假的作業,我十天就做完了。那時我三年級,常把哥哥五年級的作業拿來做。每一次比賽勝過時間,我就快樂得不知道怎麼形容。

  後來的二十年裡,我因此受益無窮。雖然我知道人永遠跑不過時間,但是可以比原來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勁,有時可以快好幾步。那幾步雖然很小很小,用途卻很大很大。

  如果將來我有什麼要教給我的孩子,我會告訴他:假若你一直和時間賽跑,你就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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