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評職稱論文
公路的監理地位不明、職責不清,影響了監理作用的發揮。小編整理了,歡迎閱讀!
篇一
淺談公路施工監理
【摘 要】隨著公路建設規模的加大,工程管理和控制工作亟需加強。工程監理在公路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於監理的內部原因和外部因素的影響,公路工程監理中突顯出許多問題,嚴格監理意識不強、被動監理現象普遍。於是,如何使公路工程監理全方位、全過程、有序有效地進行,達到監理的目的,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公路投資效益,就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
【關鍵詞】道路工程;公路;施工監理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現狀分析
***1***監理地位不明、職責不清,影響了監理作用的發揮。在施工監理合同及各項制度書面規定上對於監理的地位和職責予以明確,但是在實際操作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方面,業主在思想上、組織上不能適應這個制度,越俎代庖、不信任監理人員現象較為普遍,有時僅將監理制度作為形式。在一些專案業主對監理授權有限,還習慣於直接進行具體管理,沒能有效發揮監理機制作用。一些專案業主工作人員干擾監理授權範圍內的工作,不但降低了監理工程師的威信,而且使監理人員無所適從、工作責任不清,權力小而責任大,另一方面,業主處於強勢主導地位,對其一些不規範做法,缺乏有效制約,追求政績,其一些不符合科學規律的決定和作法,實際上被默許,監理工作難以有序進行。另外,公路中施工單位掛靠、分包轉包現象嚴重,施工單位對監理制度缺乏認識,認為多了個“婆婆”而已,不買監理的帳,不認真履行合同,拒不執行監理指令、違規操作等屢見不鮮。甚至為降低成本,增大收益,輕視質量,採取不合理不規範不科學的施工方法,有問題時跑關係、搞應付,對監理控制置若罔聞,使監理工作處於被動狀態。
***2***監理市場競爭尚不規範,監理費用較低,直接影響了監理工作的正常投入,監理單位發展缺少後勁。由於公路中沒能執行“新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2007年5月1日釋出***,目前監理服務費不足新標準的二分之一,至使公路監理屢招失敗。而監理單位為滿足業績要求和企業生存,不得不低價接受監理委託,由於監理收費過低,為維持生存,一些監理單位不惜通過降低服務質量、減少服務人員數量、降低技術人員資格要求和技術投入等手段來彌補收費不足,既影響了建設專案的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又造成監理隊伍人才流失嚴重。監理單位難以形成積累,監理單位經營困難,難以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質量和安全責任,直接影響了監理行業的發展。從而也導致了監理行業陷入了“低價低質、低質低價”的惡性迴圈。
***3***監理隊伍整體素質不高。大規模的公路建設市場形成了巨大的人才需求,目前雖然監理隊伍規模較大,但綜合素質強的監理人才相對匱乏,影響了監理水平的提高。高素質監理人才的培養、鍛鍊需要一個過程,客觀上監理人才隊伍的培養,滯後於高速發展的公路建設需要。因公路點多、較分散,投資規模有大有小,實施週期長短不一,專案管理與監理制度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逐步成熟和日趨完善,這就對監理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學會迅速適應專案環境,抓住監控要點。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監理行業對高階人才尚顯缺乏吸引力,實際上近年來投入到公路中的監理人員,具有較高水平的監理工程師所佔比重相當小,從而造成監理隊伍整體素質難以提高。
***4***監理機構不完善、監理手段不足,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具體表現在監理機構不能滿足專案的有效監控,監理的資訊化水平較低,監理的控制流程有待於規範、嚴密,監理的檢測手段、測量手段較弱,而且缺少相關的專業人員。其主要原因是監理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有效投入不足制定的《監理規劃》與《監理實施細則》流於形式和應付檢查,工序監控不連續,事前監理不足。
***5***監理的誠信度有待提高。目前監理的誠信水平與客觀、公正、權威的監理定位還有差距。專案監理部人員配備的履約率較低,工作中審查把關不嚴,“變通”時有發生,掛靠監理、虛假資料不時出現,這些現象影響了社會對監理的評價,降低了監理的可信度。
2.有效的解決策略
***1***提高對監理制度的認識,明確監理職責。工程監理活動涉及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家主體,之間的關係是十分明確的,即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是合同關係,建設單位與監理是委託合同關係,而監理與施工單位之間是沒有合同關係,只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這種關係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所簽訂的合同所確定。因此,三方都需對公路實施監理制度要有高度的認識,要充分意識到監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相互關係。目前公路專案的建設管理中,建設管理單位主要是各地區或縣級交通局,由於受人員編制有限和管理費較低等原因,建設單位難以組織有效的專案管理機構對專案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實行監理制度、委託監理單位就是為了對工程專案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全面的監督管理。《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G G10-2006***第1.0.4條明確規定:工程專案監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職責與許可權。這裡麵包含了監理工作的內容、賦予監理的職責和許可權範圍,以保證監理機構依法、依合同,公正、有效地開展監理。同時在規範中要求三方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中闡述並明確相互關係和職責許可權等。而監理機構必須對監理職權落實到位,避免責任不清,改變無序、被動監理的局面。只有三方加強監理知識方面的學習,提高對“監理”的認識,懂得監理程式與要求等,各盡其責、相互配合,才能使工程專案得以順利的實施。
***2***監理服務費用的水平是由監理人員的數量、工資水平、服務時間以及監理單位投入的設施、裝置費用決定的,與施工單位完成的產品價值並無直接關係,因此,合理的監理服務費用是滿足監理服務質量的有力保障。可參照新標準,適當提高公路監理服務費用,滿足專案監理部的基本配置和人員要求,按期支付監理費用,對於延期或增加服務內容的,應在監理合同中給予約定,保證監理工作的正常執行,利於監理單位的後續發展。
***3***加強監理單位自身建設。公路往往多在人口密集區域,受限因素較多,周邊環境複雜,設計缺陷較多,協調工作量大,其工程監理難度不亞於高等級公路,因此,對監理機構的整體素質要求是很高的。而監理單位靠什麼贏得建設單位授權、靠什麼擴大市場佔有率,說到底要靠監理隊伍的素質和水平,要靠豐富的工程監理經驗,要靠嚴格、公正的監理精神和作風。要讓社會認可、業主放心、施工單位服氣,必須自己先要有過硬的素質。主要從三方面進行強化,第一是人員素質,要加強培訓,不斷提高監理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的認知深度,結合實踐不斷積累和提高監理業務水平,並強化團隊意識,形成一支具備高素質監理人才的監理隊伍;第二是要不斷完善監理單位內部的管理體制,形成高效、有序的監理機制,具備監理單位後續發展的強勁勢頭;第三是相應完成監理裝置、設施等硬體和資訊化管理軟體的配套應用,以科學、先進、創新的現代化管理、檢測手段來控制監理全過程。
公路監理體制當前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隨著公路質量年等活動的開展,各個層面對公路加強管理的意識在不斷提高,而適應公路建設發展的監理體制也會日趨完善和成熟。
【參考文獻】
[1]陳勝利.對公路建設的思考[J].甘肅交通科技,2005,***05***.
[2]洪潔波.公路施工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甘肅交通科技,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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