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籌建財務公司批覆模板

  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於20世紀初興起,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籌建財務公司的批覆,歡迎閱讀!

  一

  順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順豐控股集團關於籌建財務公司的申請書》***順豐控股〔2016〕003號***收悉。經稽核,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廣東省深圳市籌建順豐控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豐財務公司***。

  二、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覆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三、順豐財務公司籌建工作接受中國銀監會深圳監管局的監督指導,籌建期間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四、順豐財務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向中國銀監會深圳監管局提出開業申請。

  2016年3月24日

  二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籌建國投財務有限公司的請示》***國投財會〔2008〕72號***收悉。

  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3號***的有關規定,批准你公司籌建財務公司。

  你公司須在收到此批覆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應落實擬設財務公司的資本金、人員、營業場所等事項,並完成公司章程、擬辦業務的規章制度及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制訂工作。在籌建完成後,你公司應按照《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向銀監會申請開業。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三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年 11月 7 日,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 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財務公司的議案》。公司擬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共同出資,申請設立財務公司,註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東旭集團出資6億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億元,持股40%。

  相關事宜詳見公司2016年11月8日刊登的《關於與控股股東共同設立財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告》***2016—11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的通知,東旭集團已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關於籌建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批覆》***銀監復[2016]444號***,批准東旭集團與公司共同籌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東旭集團及公司須自批覆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並在籌建完成後,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向中國銀監會河北監管局提出開業申請。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