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文學批評意識及其構成要素

  論文摘要:意識決定著人類行為。批評行為是人類有意識的生命活動之一,文學批評則是諸多批評行為中的一種。文學批評意識作為文學批評的原動力,其特殊性在於必須具備審美意識和主體意識兩個基本要素。審美意識將批評主體的閱讀行為導向對文學原理的不斷思考和追問主體意識則直接影響著批評理論的客觀性與深度,將批評與鑑賞區別開來,同時決定著批評的風格與批評理論的獨立與完善。
  論文關鍵詞:意識;批評意識;文學批評;審美;主體
   意識是人類的精神活動,“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別開來。”由於客觀物質世界***即意識的物件***可以分為不同的領域,所以意識也有相應的不同形態,譬如政治意識、法律意識、哲學意識、倫理意識、宗教意識、自我意識等等。完整意義上的“人”是兩個層面的存在,一個是物質的存在,即我們的肉體、感官的存在,它們總是在自發地尋找著與自身相應的愉快和協調。此外是精神的存在。人有理性,也需要理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批評行為的存在頗能體現人類精神活動的自覺性。人類行為無一不受某種意識的驅動,批評行為更是人類有意識的生命活動之一,必須以批評意識作為原動力。比利時著名文學批評家喬治·布萊指出,讀者面對一部作品,作品所呈露的那種存在雖然不是他的存在,他卻把這種存在當作自己的存在一樣加以經歷和體驗。這樣,在讀者和“隱藏在作品深處的有意識的主體”的作者之間,就通過閱讀這種行為產生一種共同的“相毗連的意識”,並因此在讀者…邊閱讀產生一種“驚奇”。“這種感到驚奇的意識就是批評意識。”筆者以為,喬治·布萊所說的“驚奇的意識”,類似中國傳統文論中“感”的概念,也就是閱讀中最初的觸動,這種觸動能夠表明某種差距或顯露某種認同。喬治·布萊的理論充分展示出,文學批評意識是文學批評行為最重要的原動力。
  朱自清先生在評介郭紹虞先生《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時說:“‘文學批評’一語不用說是舶來的。”的確,從“批評”之語的使用情況來看,“批評”一語不見於宋代之前,也沒有與“文學”搭配使用的情況。在中國古代,“批評”的實踐一直與廣義文學的選文編輯相關,“批評”的含義原是指詩文選評,“批”在大部分語境下都是用於斷句、標點或標記。
  由於“批”在句讀上的運用,“評”就部分地承擔了現代意義上對“文學批評”的理解。說它是部分,還因為“評”因為緊隨眉批而顯得隨意,類似註解文字,或是附帶在選本選批之後的隨意點評,精煉而不嚴謹。因此,中國佔代作為“詩文選評”的“批評”與西方偏於文學理論與批評理論的“文學批評”***Literit—ureCriticism***有很大的不同。在今天看來,“批評”***Criticism***是批判、評論,是對事物加以分析比較,評定其是非優劣,其中包含概念、判斷、推理的邏輯關係。
  總體而言,“文學批評是對於文學作品以及與此有關的創作現象、閱讀鑑賞現象等進行分析、研究和闡釋的一種認識活動,它的終極目的是獲得對文字的理性認識。”文學批評特殊的研究物件決定了文學批評意識的構成要素中既有任何批評意識都具備的要素,又有自己獨特的要素。
  一、文學批評意識中的審美意識
  “文學是人學”,這是我們今天普遍認可的一個命題。這一命題包含人情、人性、人道等豐富的內涵。在某種程度上,文學是人對自我的一種確認與安慰。並且,不管這確認與安慰是希望還是絕望,它總是以人為指歸,始終是心靈在場的。一個作家的創作如果不是站在人學的立場,那麼通過文字顯示出的就不會是人在活著,而是觀念在活著。換言之,作家只有把文學創作建立在人的生存意義上,而不是建立在語言、觀念等非本原因素上,文學的人學價值才不會迷失和旁落。文學的這一特點也給文學自己帶來了特殊的屬性——審美性與情感性。“文學藝術是一種特殊的意識形式,其與眾不同之處就在於他的審美性和情感性。”審美的發生在於愛與美,審美是對美的感受,‘是審美主體對於審美物件所發生的一種特殊的精神享受活動,同時也是一種需要調動主體全部感覺、意識、心理能力和神經功能全身心投入的整體性活動。審美主體在想象中調動人性進入藝術境界中,感受、體驗、分享藝術形象,獲得精神愉悅。因此,在強調文學的人學內涵的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審美之於文學的生成意義。“審美的特性,是一切文學藝術的生命力及其價值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正因為審美活動具有這樣的特性,文學才得以與科學實踐、社會倫理、宗教道德區別開來,體現出自身的存在價值。
  審美不是文學創作的專利,審美同樣是文學批評所具有的特性之~。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都需要審美,都離不開審美意識的觸動,可是審美意識在文學創作與文學批評中的表現與作用卻有區別。文學創作與文學批評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為。文學創作作為一種對現實的反映,“它與其他反映活動的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它是審美的。……在性質上是屬於情感的反映方式而不屬於認識的反映方式。”但“文學批評與批評物件之間的關係,並不是一種猶如自然科學與它的認識物件之間那樣的純客觀的認知關係,亦即不是簡單的認識與被認識,反映與被反映的關係”,“反映的內涵要比認識內涵大得多,自從柏拉圖把人的心靈分為理智、激情和慾望三部分,並相應地認為人有求知、禦侮和剋制慾望二種能力之後,知、意、情三分說就逐漸為哲學家和心理學家所接受。”很顯然,文學創作是以情感為主的反映,而文學批評卻是認識的反映,它們有內涵大小的區別以及性質上感性與理性的區別。這使文學創作行為與文學批評行為中的審美意識也有了差異。對創作而言,作家的審美物件始終是湧動在作家心中那些複雜的情感體驗,文學創作的審美總是以滿足自我愉悅為基礎,側重於人的內心與外界棗物的審美關係,創作主體與審美物件之間是直接的情感碰撞與需要,遵循的是快樂原則,因此文學作品的產生是創作主體情感爆發的產物,作家在創作過程中所表現審美追求常常是潛在的,不自覺的。而文學批評的產生卻是閱讀的產物。閱讀是對創作者主體情感的二次體驗,面對作品提供的生機無限又難以捉摸的快感,認識有時純屬多餘,有時力不從心,有時反而阻塞或削減了作品的意味。此外,在閱讀過程中,作品面臨者批評者一系列審美經驗的省察,這種省察混合著感情與責任。這說明,文學批評的審美意識包含著對文學作品的感性體驗,又潛藏著理性的審美判斷。對於文學批評來說,由於理性經驗的介入,其審美意識帶有先天的功利性。文學批評中的審美意識從最初的驚奇感上升到明確的審美認識,通常已經加入價值的選擇和判斷。價值判斷總是不可避免帶有時代烙印的,這也是審美觀念具有時代發展變化特徵的理論依據。
  當然,無論文學創作與文學批評,其審美意識的萌生始終是以人性為內在心理基礎的,它們的生理動力都是人對身心快感的感知與追求。人類對美的感知與需求程度是取決於人類文明的進化程度的。如果說,所有文學批評著作的發生都源於面對文學相關問題時所萌發的“驚奇的意識”,那麼這“驚奇的意識”中的一個基本因素就是審美。文學創作中的審美意識促使作家創作出豐富多樣的作品,文學批評中的審美意識則將批評主體導向對文學原理的不斷思考和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