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檢驗案例分析

  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建築電梯的數量也不斷的增加,做好電梯的檢驗工作是保障電梯安全執行的前提。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供大家閱讀!

  篇1:

  2010年10月,我中心對某小區的新增電梯進行監檢時發現,電梯的底坑深度僅為1.15m;按照GB7588-2003及TSG T7001-2009的規定:當轎廂完全壓在緩衝器上時,底坑中有一個不小於0.5m×0.6m×1.0m的空間***任一面朝下即可***,該裝置底坑的安全空間不符合國標及檢驗規程的要求,這會影響檢修及檢驗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該裝置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墜鐵與地面間距過小,安裝人員把電氣開關動作間隙調的很小,從而使電氣保護開關極易發生誤動作,干擾裝置的正常執行,給業主的正常使用埋下了隱患。

  通過現場瞭解及檢視裝置資料,我們發現廠家的設計圖紙是按1.5m設計的底坑深度,正好符合GB7588-2003及TSG T7001-2009的相關規定;但是在土建施工過程中由於土建施工單位的不規範作業使底坑地面升高,從而導致底坑深度不滿足設計要求。我們針對現場情況直接給安裝單位及使用單位說明了裝置狀況,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經過商討決定把電梯底坑所在樓層***地上儲藏室***的電梯停靠站取消,同時保留原有層門作為檢修門,從而使底坑空間滿足檢規要求;其他具體整改專案再由安裝單位落實,並在整改完畢後通知我中心。

  篇2:

  我中心在對某單位電梯進行監督檢驗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無機房電梯控制櫃無轎廂運動方向的顯示裝置;2、未裝設轎頂上的作業場地;3、井道頂部空間不合格;4、井道安全門不合格;5、門扇與門套間隙超標***見下圖***。在左圖中,電梯在頂層平層位置時轎頂護欄與繩頭組合處的垂直距離,目測約200mm;TSG T7001-2009中3.2項第三條規定:井道頂的最低部件與轎頂裝置的最高部件之間的間距***不包括導靴、鋼絲繩附件等***不小於0.3+0.035v2***m***,與導靴或滾輪、曳引繩附件、垂直滑動門的橫樑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間的間距不小於0.1+0.035v2***m***;現場距離根本無法滿足此要求。

  另外該電梯6層3站,中間2到4層無廳門,在中間層設定了井道安全門,在現場安全門處並未安裝電氣開關。

  現場檢驗結束後,我們向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提出了發現的問題,並向使用單位下達了《特種裝置檢驗意見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停止檢驗,等待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的處理結果。

  篇3:

  2013年10月17日,我中心電梯檢驗人員對泗水一小區的裝置進行定期檢驗。在檢驗過程中發現以下問題:1、多臺電梯未安裝轎廂內與值班室相連的對講電話;2、發現其中一臺裝置的補償鏈端部無二次保護。

  根據TSG T7001-2009 第5.2項中規定:電梯補償裝置補償繩***鏈***端固定應當可靠。圖中補償鏈端部未做二次保護,補償鏈端部固定不符合規定。當電梯在頂層時,鋼絲繩就在對重側,對重側就多了鋼絲繩的重量;當電梯在底層時,鋼絲繩就在轎廂側,轎廂側就多了鋼絲繩的重量。裝了補償鏈就可以平衡這部分落差,用來補償動平衡,因為鋼絲繩有重量,隨著電梯的不斷上下運動,會產生動態的不平衡,所以才用到補償鏈。所以補償鏈端部固定十分重要。

  現場檢驗結束後,檢驗人員及時將檢驗情況反饋給使用單位,並下達了《特種裝置檢驗意見通知書》限期整改,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整改建議。檢驗人員過硬的檢驗技術和心繫企業的工作態度得到了使用單位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