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儒家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與化育之道

  儒家人文精神蘊含著深刻的美育品格,並形成了一套獨特的化育之道;形成於“軸心時代”的命題“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奠定了這種文化精神品格的基礎。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指歸以之文化存在為本,以人對世界的情感體驗和情感觀照為中介,通過人與物件世界的各種關係的恰如其分的把握來化解各種矛盾,從而實現人與物件世界關係的和諧,解決人自身的安身立命的精神寄託,達到人的理想境界的追求。這種文化精神,在人與自然關係上,順自然而以人為本;在人與社會關係上,循人倫而以和為本;在人與自我關係上,重體驗而以樂為本。“循天道,尚人文”的人文傾向、“致中和,得其分”的中和境界以及“崇禮樂,贊化育”的美育工夫,這三者就構成了儒家人文精神由內而外、曲體而用、由境界而工夫的基本內涵和總體風貌,也成了中華傳統精神文化共通的精神和最基本和最突出的特徵。

  一、儒家文化的元典精神

  儒家人文精神的元典,學術界大抵都追溯到《周易·賁卦·彖傳》,“人文”一詞即出於此:“天文也***王弼注: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語奠定了儒家文化的精神基因,即人文精神。在中國古代,“文化”這一整詞在西漢以後才正式作為專有名詞使用,其內涵即為“文治教化”或“以文教

  化”,而“人文以化成天下”其實已切入了後來“文化”的內涵,併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因此,可以說“人文化成”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基因與核心。根據我的理解,在這一元典語彙裡,集中包含著儒家人文精神的三層內涵,或者說是由內而外、由體而用、由境界而工夫的三重要素,這就是以“人”為本的人文傾向、以“止’’為度的中和境界和以“化”為用的美育工夫。“人”——“止”——“化”構成了儒家文化特有的人文精神與風貌。

  首先是“循天道,尚人文”,以人為本的人文傾向。二程曾這樣強調《周易·賁卦·彖傳》的這段話;“觀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禮俗,乃聖人用賁之道也。”***《周易程氏傳》卷2***這番話

  是深得《周易》要旨的。綜觀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里程,“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的科學精神並未得到充分發育,而“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人文精神則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禮記·大傳》說:“聖

  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便指明瞭“人道中心論”的箇中奧妙。儘管《中庸》強調“中華人道法自天道,故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然而中華文化更重視的是“人道”。因而,中華哲學最大的成就集中在人生哲學;中華文化的根本智慧,也集中在人生的智慧。”

  其二是“致中和,得其分”,以“止”為度的中和境界。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文明以止”的“止”的含義,朱熹稱“止,謂各得其分”,也即恰到好處、恰如其分。朱熹注《易傳·乾文言》“大哉乾乎,剛健中正”雲:“中者,其行無過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周易本義》***這也可以作為對“止’’的一種註解。《易傳》曾謂“乾道變化,務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易傳·乾文言》***,“止”也就是“各正性命”。這個“止”,在儒家的典籍裡往往等同於“中”與“和”,如《中庸》雲:“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有焉!“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孔子所稱“允執厥中”、“不偏不倚”、“無過不及”的中庸之道,所謂“樂而不淫”的中和尺度,所追求“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規矩中有自由、自由中有規矩的境界,都與這個“止”相關。儒家和中國傳統文化特別強調的就是這種恰如其分的分寸感,追求的是與萬物和諧的中和境界。

  其三是“崇禮樂,贊化育”,以“化”為用的美育工夫。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化”字,“化”者,內外融通,不免不強,自然流成之謂也。任啟運《禮記章句》中稱:“蓋其為教,優遊和順,使人默化而不知”,朱熹也把這種育人功夫稱之為“化”,“涵育薰陶,俟其自化”***《孟子集註》卷4***,使受教育者如同“靜對春風感形化”***《朱子學歸》卷23***,達到“習與智長,化與心成”***《朱子小學集解·小學書題》***。靠什麼來“化成”?王弼《周易正義》謂:“言聖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

  孔穎達在疏中說得更清楚:“《詩〉〈書》〈禮》《樂》之謂,當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這就使儒家人文精神一開始就帶上了濃厚深沉的人生現世色彩和人心化育品格。儒家人文精神不僅重人道,而且重教化,即重人道的教化。這種教化,又必須藉助禮樂詩書等形象化、情感化的形式,所謂詩教、樂教、禮教、藝教,都是藝術與道德的有機融合,其實就是一種美育工夫。

  由“人”——“止”——“化”構成的儒家人文精神內在結構是一脈相承的,“人”是本體,“化”是工夫,而“止”則是這種本體和工夫的基本尺度。達到“止”的境界,天人就能合一,天下就能化成。然而,這種“止”的境界的達到,又離不開“化”的工夫,惟有化育,才能既盡人之性,又盡天地之性,使天地之性與人渾然一體。

  二、儒家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

  儒家人文精神作為在“軸心時代”形成,影響了中華民族精神文化兩千多年的一種主導性、共通性的文化精神,它的最顯著特徵是什麼?或者說,它的根本指歸和基本工夫是什麼?用《周易》的元典說,就是“人文化成”,也就是“人心化育”;說得更具體些,那就是:通過藝術與道德的有機交融,以感受與體驗為中介,實現對人生和人心的和諧化育,這就是儒家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

  海外一些著名的華裔學者對中華人文精神***主要指儒家***的具體理解不可能完全一致,但他們對中華人文精神的最基本特色的概括,卻是大致接近的,那就是認為這種人文精神是內在的或內傾型的,它注重的是“向生命處用心”與“內在超越”。相比較而言,西方的文化精神是外向的,西方的人文主義也是外在的,由於超越經驗的宗教及思辨的形而上學,都是以一絕對的意義來分別自然與超自然、人與神、主體與客體、心靈與肉體的。因此,西方精神文化中充分發達的是以純理性分析為基礎的唯理論和以彼岸信仰為基礎的宗教論,他們的用心是趨向於外在的自然或超越的彼岸。而就中國文化哲學來說,自然被認定內在於人的存在,人也被認定內在於自然的存在,這樣在主體與客體、心靈與肉體以及人與神之間便沒有一種絕對的分歧,這樣中華人文精神便把注意的趨向集中於內在的人生和人心,通過“向生命處用心”和“內在超越”來求得人自身的解放及人與世界關係的和諧,這便是中華人文主義或人文精神的基礎。概括言之,這種文化精神重和合、重體驗、重內在超越,其要義是通過對人與世界各種關係的恰當把握,通過對人自身的內在感受系統的合理調節,來恰如其分地化成天下。

  就本體論的思路說,中國哲人的思考傳統不是從絕對客體著眼,純客觀的宇宙本體論在中國歷史上向來不夠發達,中國傳統哲人注重的是價值世界的存在。因此,在宇宙與人生的關係上,中國人重視的是人生,或者甚至可以說是以人生為本。而在人生與人心的關係上,中國傳統哲人的思路又是以人心為本。在中華人文精神的奠基者那兒,就認定了人生和文化的價值不在天,不在地,也不在神,而是在人自身的心。故孔子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致矣。”***《論語·述而》***又說:“為仁由己。”***《論語·顏淵》***而到孟子則明確指出“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盡心上》***儒家如此,道家也不例外,莊子把老子形而上之道落在人的心上,認為虛、明、靜之心就是道,故莊子主張心齋、坐忘。中國化的佛教禪宗主張“明心見性”,實際上是認本心即是佛,不應向外向上追求。也就是說,佛教在中國發展到禪宗,即把人的宗教要求也歸結到人的心上;所以禪宗又稱為“心宗”。到了宋明理學,更把心上升到本體的地位。程明道已稱“只心便是天”,對心作了形而上的規定。張載有句名言:“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西銘》***強調的不僅是“天人合一”,而且是以人為本。人不僅與天地同體,而且是為天地立命,做天地靈性。到了王陽明的心學,更是高唱;“人者,天地之心,心者,萬物之主。”***《王文斌公全書》卷6《答季明德》***他不但把人當作了衡量萬物價值的絕對尺度,而且又把人心當作了賦天地萬物以價值意義的本體。

  本體論與方法論的合一是儒家文化的一大特點。《中庸》認為:“天命之為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為教。”道是理想本性,教是對理想本體的追求、體認過程,教化實踐過程本身就是道。因此,本體就是人生的創造過程,人生的本體流行就是人生在現實創造中對本體意向的自覺與貫通。在中國傳統哲人看來,宇宙的本體就是人生,而人生的本體則是指人生的應當,人生的應當就是人生的理想世界,人生的本體自覺和本體實現就是對理想世界的自覺追求和體認,也就是對天道的自覺體認,“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四書集註·大學章句》***。這樣的本體實現狀態仍是教的結果,是在現實人生修養中實現的自由完美的人生境界。這種修養的思路是由內至外,由個體心靈至天下,這點在《大學》中表達得最為清楚:“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修為次序表明了這個世界最終和諧與否的基礎,在於每個個體的心靈。如果每個個體的心靈都能符合“各得其分”的分寸,都能“從心所欲不逾矩”,都能“性道合一”,“與天地萬物渾然一體”,那麼,天下的大治就是順理成章的事。因此,就儒家的本體論而言,是以人生和人心為本;而從儒家的方法論而言,又是以“養心”或“化心”為本。

  心如何養?又如何化?儒家哲人們拈出了一個“樂”字,“樂”不僅僅是養心的一種工夫,而且本身就是心的本體。整個儒家人文精神美育品格的要義,就在於如何通過“樂”的修養工夫,達到“樂”的人生境界。《荀子》雲:“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荀子·不苟》***《中庸》雲:“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唯天下至誠為能化。”《大學》雲:“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所謂“誠”、“自慊”都是強調心的一種真實自然、毫無勉強、渾然天成的本體狀態。如何達到這種本體狀態,按北宋理學開山師祖周敦頤的說法是“尋樂順化”。①返誠至宋,順樂達化,通過樂的中介圓融作用,消除天人之間的渣滓與隔閡,使人進入渾然與萬物為一體即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理學家追求的理想境界以及實現這種境界的工夫,都深刻地包含著這種審美化育精神。這就是“樂”的境界和“樂”的工夫。王陽明曾說:“灑落為吾心之體,敬畏為灑落之功。”***《王文成公全書》卷5《答舒國用》***“灑落為吾心之體”即“樂是心之本體”,灑落與敬畏的關係,是本體與工夫,也即境界與工夫的關係。說敬畏為灑落的工夫,這還只揭示了宋明理學修養工夫的一面,而這一面是在將敬畏與灑落對待而言時所強調的;宋明理學人生境界的修養工夫還有另一面,那就是“樂”的工夫,也即“灑落”的工夫,通過“灑落”工夫達到“灑落”的境界。因此,理學家們都非常強調在“如何為樂”上做功夫。如果說在境界論上理學家們念念不忘追尋“孑L顏之樂”,那麼在工夫論上他們則反覆咀嚼孔子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論語·雍也》***三段式理論,他們無不體會到,人僅知善之可貴未必肯積極去追求,能“好之”才會積極去追求;僅好善而加以追求,自己猶與善為二,有時不免因懈怠而與善相離;只有到了以善為樂,則善已滲入己身,“於樂處便是誠實為善”***《語類》卷24***,此時行善與得樂渾然一體,倫理規範的實行成為個體情感的自覺要求及其滿足,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對於這一點,理學集大成者朱熹有著非常深刻的體會。在他看來,人生至誠至樂理想境界的達到,除了日常生活中克私的修養和道德的積累之外;還需要“樂”本身的感化。孔子曾雲“成於樂”,即人格的最高境須成就於“樂”的薰陶。為何如此呢?朱熹的理解是“樂……可以養人之性情,而盪滌其邪穢,消融其渣滓”***《論語集註》卷4***。在朱熹看來,“人與天地本一體,只緣渣滓未去,所以有間隔;若無渣滓,但與天地同體”***《語類》卷45***。什麼是“渣滓”呢?其一,“渣滓是私意人慾未消者”***同上***,其二“渣滓他勉強用力,不出於自然而不安於為之之意”,“聞樂就可以融化了”***同上***。可見,“渣滓”正是殊相與共相的矛盾處及人與天地之間隔處,“渣滓”本身又含“私慾”和“勉強”兩層意思,前者指動機,後者指體驗,如果說“私意”的動機還可以由“復禮”克服,那麼“勉強”的體驗就不僅僅是“復禮”所能奏效的了,單一的“復禮”仍可能使人“不出於自然而不安於為之”,感之以“樂”,就能融化這種“渣滓”而使人“忽而不自知其入聖賢之域”可見理學家們不僅是極端的動機論者,而且是極端的體驗論者。他們觀察人的標準基本是看其為善或為惡,其次是觀其動機為己或為人;最後也即最高的標準是觀其內心體驗樂或不樂。要達到“樂”的境界,“樂”的工夫是必由之路。“樂”是真、善、美及知、情、意高度統一基礎上實現的心靈的自由體驗與自由境界,又是實現這種自由境界的必由途徑。德國古典美學家康德和席勒都把審美作為心靈自由的唯一標誌以及實現這種心靈自由的唯一途徑,理學中的“樂”範疇已包含了這樣的美學意蘊,理學範疇之中“樂”與席勒的“遊戲衝動”有著某種異曲同工之妙。理學家這種以“尋樂順化”為標誌的人生境界和修養工夫,在以儒學為基礎的中華傳統文化精神中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指出中華傳統的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特別重視道德與藝術,重視人格理想的追求,或者說是以道德與藝術為兩大基石,人生境界為一大指歸。這並不是本人的創見,而已是為海內外許多學者所大體肯定了的觀點。我要強調的是,與其把中華傳統的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的特徵歸結為道德的或藝術的,無寧把它歸結為美育的。美育以道德人生為指歸,以藝術情感為途徑,好是兩者的有機融合;把美育作為中華傳統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的基本品格,也許較之單言道德或藝術更契合中華傳統精神文化的基本用心與總體特徵。

  作為中華傳統文化基石的藝術,從來不是純粹以形式自足,滿足於“為藝術而藝術”的藝術,而是載負著深沉的人生宇宙意識及其使命感,執著於“為人生”的藝術。這不但在作為中華傳統文化之正統與主導,以入世濟世為指歸的儒家藝術是如此,而且在作為與儒家互補,以超世出世為指歸的道家和佛家藝術也是如此。只不過前者是以催人奮發有為、導人入“性情之正”的方式來激勵、規範人生,後兩者則是以曉人無為而為、順性自然或擺脫塵世名韁利索、乃至生死恩怨的方式來超度、解脫人生。

  作為中華傳統文化基石的道德,也從來不是如康德所謂由“先驗理性”、或抽象的絕對的“道德律令”決定的意志自覺,而是融合在具體的人倫情境之中,由具體細微的“語默動靜”來實踐與體驗的人生規範;它的最高境界不是進入對絕對理性的認同或自律,而是通過藝術化的中介,化外在的社會的規範為內在的個體的自覺與滿足,達到人生言語舉止的藝術化與規範化,“從心所欲不逾矩”,終至“與天地渾然同體”。“善”必須以“樂”為內在體驗,中國哲人在藝術中追求的是人格的道德境界,在道德中追求的則是人格的藝術境界。正如錢穆先生所說,“文學必在道義中,而道義則求其藝術化。中國之人生樂處,即在是矣。此非中國之文化特質乎?”***《中國文化特質》陽明山莊本,1983年9月:版***藝術與道德的這種有機融合,正充分體現了中華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

  藝術的人生化、道德化,道德和哲學的藝術化、審美化,這都表明中華文化精神中蘊含著深厚的美育精神。蔡元培先生當年極力提倡“以美育代宗教”來建設中國的精神文明,正有其民族化心理和文化精神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