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關係的內容和本質

  企業財務關係是指企業在組織財務活動過程中與有關各方面發生的經濟利益關係。下面小編要來介紹的是。

  企業財務關係的內容

  1.企業與國家之間的財務關係

  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擔負著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衛國家安全、組織和管理社會活動等任務,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和公共設施等條件,為此所發揮的“社會費用”,須從受益企業的生產費用中扣除,從而形成具有強制性的納稅義務。

  因此,國家以收繳各種稅費的形式,與企業之間產生財務關係,企業應照章納稅。是一種強制性分配關係

  2.企業與出資者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指投資者向企業投入資金,企業向其支付投資報酬所形成的經濟關係。

  企業的所有者要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以便及時形成企業的資本,同時,擁有參與或監督企業經營、參與企業剩餘權益分配,並承擔一定的風險;管理企業利用資本進行營運,對出資者有承擔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實現利潤後,應該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同、章程的規定,向其所有者支付報酬。一般而言,所有者的出資不同,他們各自對企業承擔的責任也不同,相應對企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也不相同。

  因此,企業與所有者之間的關係是風險與共和以資本保值、增值為核心的剩餘權益分配關係,體現著一種經營權與所有權關係。

  3.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指企業向債權人借人資金,並按借款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所形成的經濟關係。

  企業除利用資本進行經營活動外,還要借入一定數量的資金,以便降低企業資金成本,擴大企業經營規模。企業利用債權人的資金,要按約定的利息率,及時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債務到期時,要合理排程資金,按時向債權人歸還本金。

  因此,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契約之上的債務----債權關係。

  4.企業與受資者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企業以購買股票或直接投資的形式向其他企業投資形成的經濟利益關係.

  是體現所有權性質的投資與受資的關係。

  5.企業與債務人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指企業將其資金以購買債券、提供借款或商業信用等形式出借給其他單位所形成的經濟關係。企業將資金借出後,有權要求其債務人按約定的條件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

  企業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債權----債務關係。

  6.企業內部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之間在生產經營各環節中相互提供產品或勞務所形成的經濟利益關係。

  企業在實行廠內經濟核算制和企業內部經營責任制的條件下,企業供、產、銷各個部門以及各個生產單位之間,相互提供勞務和產品要計價結算。

  這種在企業內部資金使用中的權責關係、利益分配關係與內部結算關係,體現了企業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

  7.企業與職工之間的財務關係

  是指企業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關係。

  職工是企業的勞動者,他們以自身提供的勞動作為參加企業分配的依據。企業根據經營者的職務能力和經營能力高低,根據一般職工業務能力和勞動業績大小,用其收入向職工支付工薪、津貼和獎金,並按規定提取公益金等。

  企業與職工之間是以權、責、勞、績為依據的在勞動成果上的分配關係。

  8.企業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財務關係

  董事會決定企業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定企業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和增減註冊資本等方案,企業要為董事會支付董事會經費,因此,企業與董事會之間發生經濟利益關係。監事會負責檢查企業財務,企業執行董事會決議的一切財務收支,都要接受監事會的檢查監督,同時企業也要支付一部分監事會經費,因此,也與企業發生經濟利益關係。

  企業財務關係的本質

  認識財務關係的特徵,必須把握財務關係的內涵。財務關係的一般內涵是指國家或企業經濟管理過程中的資本金投入及收益、分配關係。它反映一般財務活動中的主體之間的特定的經濟關係,財務關係是生產關係的具體體現,兩者具有一致性,都反映經濟活動中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區別無非是兩者在研究問題的角度與範圍上存在著一定的非本質的差異。生產關係是從社會再生產的角度考察經濟活動,它既涉及巨集觀上的生產關係又涉及微觀上的生產關係。財務關係是生產關係的一個側面,是圍繞貨幣這一資本價值表現形式形成的經濟關係。通過資金籌集、投入、耗費、收入、分配等具體形式表現出來。一定的生產關係總是適應一定生產力的狀況建立起來的,生產力的發展變化決定生產關係的發展變化。

  財務關係也是直接或間接地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以適應生產力的要求,同時財務關係對生產力也具有反作用,它從巨集觀經濟、微觀經濟、國家財政制度、財務管理體制、財務法律的角度影響生產力的發展變化。當一定的財務關係***財務體制和機制***已不適應財務活動發展的要求時,必須進行改革和創新,這就要有效地協調財務活動和財務關係,促進企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制定財務制度必須反映財務關係一定適應財務活動的客觀要求。

  目前要適應知識經濟、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活動的新變化、新趨向,積極調整財務關係。對經濟體制、企業體制的改革和創新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現代公司制企業,不管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都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投資者是委託人,管理者是代理人,委託人與代理人的目標經常不一致,為了保證代理人的行為符合委託人的意志,就必須妥善處理這種代理關係,否則就會導致委託人利益的損失。財務關係與代理關係的結合形成財務代理關係,這有助於企業財務活動的高效、良性進行,如在預算編制、規劃的過程中,要防止代理人片面追求利益而出現財務腐敗,要求財務要公開、真實,擴大披露資訊層面和渠道,做到科學、具體,使預算編制工作建立在合理的基礎上。從而公平有效地評價代理人的業績。為有效實行財務監督,代理人應分擔企業經營風險,使其任職條件、報酬與財務效益掛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