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以用權心得體會講話稿
嚴以用權作為三嚴三實的重要內容,直指領導幹部作風的核心和重點問題。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領導幹部應該順應新常態的發展,響應提出的三嚴三實要求,打造出嚴以用權、清正廉潔的政治新生態。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學習嚴以用權的心得體會講話稿,供大家參考!
1:嚴以用權要抓住關鍵
中央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和信心。我們一定要牢固樹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意識,在作風建設上持續用力,切實把嚴和實的要求立起來、樹起來,紮實推進“開放寧夏、富裕寧夏、和諧寧夏、美麗寧夏”建設。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首要的是解決好權力觀問題,關鍵是嚴格規範黨委用人權和政府事權,確保權力的行使不偏向、不變質、不越軌、不出格。公權姓公,不屬於任何個人。公權為民,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搞清楚權力是誰給的、權力是用來幹什麼的,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真正把權力用在為民造福、為黨盡責上。
黨委用人權是一項極其重要的權力,也最容易出問題。選人用人是一個“風向標”,用好一個幹部,可以激勵一批幹部;用錯一個幹部,也會挫傷一批幹部的積極性。現在,許多幹部出問題,除幹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黨委***黨組***在選人用人上出了問題。
行使好黨委的用人權,重點要嚴格制度程式、強化監督問責,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選上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基本法”,必須嚴格執行,對幹部工作的原則、標準、條件要堅持,對選拔任用的具體制度和要求要落實,不能“放水”,不能“留後門”,防止執行制度走過場。幹部選拔任用程式是規定動作,必須嚴格履行,程式該走的必須走,一個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式虛設、“空轉”。加強監督問責是對幹部最大的愛護,是對組織最有力的呵護,無論是各級黨委及組織、紀檢部門,還是各級領導幹部,既要增強監督意識,對選人用人大膽監督,也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執行。
政府事權是依法履職的權力,與經濟社會發展息息相關,與群眾的利益緊密相連,必須依法規範行使權力,決不能任性用權。政府事權必須於法有據,絕不能認為權力越大、權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規範政府事權,核心是解決權力邊界的問題,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個清單”。一方面,法無授權不可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良好環境。在經濟新常態下,簡政放權就是抓發展、穩增長,是實實在在的解放生產力。另一方面,法定職責必須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導和服務職能,積極主動為企業、為群眾服務。市場的作用要發揮好,政府的作用也要發揮好,該管的必須管住管好,特別是對食品安全、環境汙染、安全生產等,要嚴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規底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
領導幹部和普通群眾的最大不同莫過於手中有權、肩上有責。如何對待權力,怎麼使用權力,是衡量一個幹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也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定、按法律行使權力,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做廉潔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權從何來,才懂得權如何用。共產黨人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員幹部必須時刻清醒地認識到,權為民所賦,利必為民所謀。把人民群眾置於心中最高位置,把群眾關切作為指向,以群眾滿意與否作為權力行使是否得當的重要標準,是權力姓“公”的政治屬性使然,也是人民群眾對黨員幹部的期待所在。
嚴以用權首先必須嚴格端正權力觀。中央紀委近期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中,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最為突出,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仍然在濫用權力。在一些領導幹部那裡,權力不是來自組織信任和人民重託,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言行上唯我獨尊,作風上專斷浮誇,生活上奢靡享樂。這些現象,無不折射出權力觀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領導幹部要從思想深處入手,轉變用權理念,真正認識到即使身居高位頭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權重,為人民服務的擔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塗官”、只當“太平官”,要主動作為,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從思想到行動,真正將行使權力的價值目標迴歸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上來。
嚴以用權,單靠覺悟不保險,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確權力邊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必須完善黨內法規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構築規範權力執行的制度軌道。黨的以來,以黨員幹部作風建設帶動權力規範執行取得顯著成效。當前,國務院正在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權力清單制度,讓權力的任性空間越來越小直至完全“馴服”。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有效的防火牆。確保領導幹部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還要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接受最廣大群眾的監督。要儘快推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公開,建立健全權力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一旦濫用權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將被嚴厲追責。通過加強監管和完善追責制度,管住權力觸角,倒逼領導幹部勤於幹事、勇於擔責。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領導幹部是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領頭羊,是團結帶領群眾創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視並善用手中的權力,切實做到嚴以用權,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負重託,讓權力造福人民。
3:“四個堅持”讓組工幹部嚴以用權不任性
踐行“三嚴三實”,嚴以用權是關鍵。強調,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權力是把“雙刃劍”,正確用權就能為民造福,濫用權力就會損害群眾利益,敗壞黨和政府形象。組工幹部手中都握著或大或小的權力,必須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始終突出“四個堅持”,真正做到掌權不迷失、有權不任性、用權不妄為。
一是堅持為民用權,擰緊嚴以用權的思想“開關”。指出,馬克思主義權力觀就是兩句話: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但在權力觀上,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搞不清權力的來源,有的認為權力是上級給的,有的認為權力來源於個人奮鬥。正是因為權力觀的扭曲,把公權私用,用權力攫取金錢、賣官鬻爵、拉幫結派,一步步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權力來自於人民,理應服務於人民,組工幹部更要牢固黨的宗旨,時刻擺正自己和人民群眾的位置,堅持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決不能因私利而拋公義、因私誼而廢公事,切實做到用權為民、謀利為民。
二是堅持依法用權,紮緊嚴以用權的制度“籠子”。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權力執行的規矩就是黨紀國法。許多落馬官員,並非是不懂法、不知法的“法盲”,但仍然知法犯法,做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事情,說到底就是無視黨紀國法,對法律紀律毫無敬畏之心。因此,推進依法用權,必須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組工幹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增強法治觀念和法治素養;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碰、法律底線不能逾的觀念,養成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政治習慣;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把制度規範作為行為指南,在幹部調整、公務員招錄、選調招考、人才專案申報、發展黨員、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等關鍵環節,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從源頭上把制度的“籠子”織密、編牢、紮緊。
三是堅持陽光用權,築牢嚴以用權的監督“屏障”。信任代替不了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組工幹部是人民公僕,理應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一方面,組工幹部應帶頭接受監督,以“聞過則喜”的態度虛心聽取他人的意見,習慣在“陽光”下用權,在“探照燈”下工作和生活,發現問題及時改正,不斷增強“免疫力”;另一方面,要構建完善的監督體系,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和落實日常從嚴管理和監督的機制,加強對組工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同時,深入推進權力執行公開化、透明化,嚴格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事務公開制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合力作用,做到哪裡有權力哪裡就有監督,最大限度地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
四是堅持勤政用權,扛起嚴以用權的責任“重擔”。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嚴以用權,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權力用在為改革聚力、為發展盡責、為人民服務上來。現在一些幹部不太適應從嚴約束下的權力執行新常態,滋生“為官不易”的想法,不同程度地存在“為官不勤”、“為官不為”的問題。嚴以用權與幹事創業並不矛盾,組工幹部嚴以用權就是要帶頭勤政用權、勤勉幹事,自覺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始終把“嚴以用權”放在公道正派選幹部配班子上、放在攻堅克難抓基層打基礎上、放在不拘一格聚人才促發展上,為經濟社會邁上新臺階夯實組織保障;就是要帶頭敢於擔當、真抓實幹,敢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著力解決組織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組織工作在攻堅克難中創新發展,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4:
一、學習情況及心得體會
按照公司黨委部署安排,我認真學習了“三嚴三實”專題三教育學習材料,並以焦裕祿同志為鏡子照思想、為標尺量差距、為標杆看成效,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一邊學先進,一邊想自己,紮實提升自身素質,自覺踐行好“三嚴三實”。
我認為能否正確行使權力,是對每一位領導幹部最經常、最直接、最現實的考驗,也是檢驗領導幹部是否稱職、是否合格的標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蝕人,用得好可以利國利民,同時有利於個人成長進步;用得不好會損害黨的事業,影響黨的形象,同時傷及自身,累及家庭。因此,嚴以用權,既是組織上對領導幹部的紀律約束,也是領導幹部對黨的事業和自身政治前途負責的客觀要求。
二、結合先進典型,查詢自身存在的問題
對照焦裕祿等先進典型,通過深入查詢,本人雖在嚴以用權方面不存在重大問題,但真抓實幹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宗旨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心中裝著全體人民、唯獨沒有他自己”是焦裕祿同志的真實寫照。反觀自己,雖然樹立了群眾觀點,但關心群眾、深入群眾不夠,真心為群眾著想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不是很高,公僕意識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
二是工作激情和主動性有所減弱。工作方法簡單,只安於表面,認為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就可以了,處理事情方法比較簡單,缺乏創新精神。
三、今後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
一是堅持向學善思、刻苦鑽研。進一步加強學習,努力在真學、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帶動辦公室全體人員形成學習的常態,全面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把理論學習與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自己的思想實際結合起來,與重點難點工作結合起來,真正做到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用,不斷把學習的成果轉變成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思路和措施。
二是堅持改進作風、克難奮進。認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強化與時俱進、創新意識,從過去的老經驗、舊方法中走出來,切實做到運用創新精神來推動工作開展,進一步在解放思想上求實效,使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是堅持真抓實幹、謀事創業。在工作中堅持求真務實,加強調查研究,從千頭萬緒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在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5:企業黨員幹部“嚴以用權”心得體會
權,是最早中國古代度量衡中的衡器,是稱重量的器物,俗稱“秤砣”,是懸掛秤桿之上可以移動的砝碼。衡為杆,權為砣。權衡這個詞就是這般引申出來的。是最原始的物物交換工具,在封建社會為了徵收賦稅,稱量財物,支付黃金以及鑄造錢幣等,就需要各種權衡器。
權力是一種廣泛存在的社會現象,是政治學、國際關係與國際政治學的核心概念。社會學認為,權力是指產生某種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潛力;許多心理學家視權力為人們行動和互相作用中的一個重要的基本的動機;還有人認為,權力就是一種與理解的預測行為特別有聯絡的動機。這些定義均沒有揭示權力的真正本質。人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必須有效地建立各種社會關係,並充分地利用各種價值資源,這就需要人對自己的價值資源和他人的價值資源進行有效地影響和制約,這就是權力的根本目的。但是權力也是人類社會維持運作的必然手段。當權力作為力量的正當性失去後,往往會蛻變成赤裸裸的腐敗。
筆者認為,在“三嚴三實”的重要論述中對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提出了明確要求,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嚴守政治規矩,用好手中的權力,做到為政清廉。
嚴以用權,要求從嚴。核心是權,關鍵是用,要求是嚴。一是堅持用權為民;二是按原則、按制度行使權力;三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四是任何時候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用權的六條線,即不能失職;不能越權;不能營私舞弊;不能瀆職;不能玩忽職守;不能以權謀私。
嚴以用權,慎之又慎。不以“別人不知”放縱自己;不以“小節無礙”原諒自己;不以“下不為例”開脫自己;不當別有用心之人的幫手;不受形形色色的影響和誘惑;不把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別人的生命作為“腐敗賭注”。
嚴以用權,用之為公。古人曰“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強調的就是用權為公。權力是企業、廣大職工賦予的,行使權力就必須為企業、廣大職工服務,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權越重,為企業、專案服務的擔子就越重,越員工做出成績。
嚴以用權,行之有規。權力的邊界就是法制,權力執行要遵循法律的軌跡,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任何級別的幹部都沒有法外之權。公開權力清單,就是為了讓權力之手規矩起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而是讓權力始終如一地在權力清單裡充分發揮作用,讓掌權的人不謀私利,權力觸角不隨意延伸。
嚴以用權,錯之有責。權力意味著責任,沒有不承擔責任的權力,在其位,謀其政,用好權力,首先,就要明確責任所在、要求為何,對該乾的事情要做到心中有數,不能當“糊塗官”,行其權,盡其責。
在企業、專案基層,管理者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權力,如何用好自己手中的權力,為企業謀發展、為集體創效益、為職工謀福利,真正起到權為民所用。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確對待權力,運用權力做該做之事,手握重權的同時,自覺接受廣大職工群眾以及上級的監督。在權力、金錢和誘惑面前,我們有些黨員幹部卻迷失了自我,動搖了理想信念,開始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權力不用過期作廢”的墮落之路。這類人員的墮落,不僅是對黨規黨紀的一種無視,更是一種企業資源的嚴重浪費和犯罪。
因此,“掌權者”應該帶頭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四條禁令”和“三嚴三實”要求,堅守從政底線,牢牢記住:為官之本,在於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官之理,在於講奉獻;為官之德,在於清廉;為官之義,在於明法。只有這樣才能讓權力運行於陽光之下。《尚書》有言“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意思是君主應當敬畏的是上天意志,其實都來自人民,民意即天意。就是說權力來自人民,應該為民謀利,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