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手抄報法律內容

  律是什麼?簡單地說它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法律在形式上的表現就是法律規範或者法律條文,但是在實質意義上法律是通過法律條文體現法治思想、構建法律制度的社會規則。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整理的 ,希望能夠幫助你們:

  :法律在我心中

  提起法律,大家一定會想起搶錢、偷錢、殺人等等,都覺得那是大人的事,和我們小學生沒有關係,其實,法律不分男女老少,無論是誰,觸犯了法律,都會受到懲罰。

  記得老師給我們講過,一位六年級的學生,因為總搶別人的東西吃,搶別人的錢花,最終加入了一個搶劫隊,雖然擁有了大量錢財,但是受到了法律的懲罰。還有一位六年級女同學,因為家境貧困,父母打工很不容易,所以,為了幫父母分擔,她也找到了一份工作,不料,被兩位陌生人騙到了一個工廠,在那裡,她吃不飽,穿不好,受盡別人的欺侮,再也呆不下去了,於是趁別人睡覺的時候,跑掉了。

 

關於法制的手抄報圖片

  是啊!法律對我們來說是多麼重要,想一想,在馬路上、街道旁,甚至家裡面,只要我們稍一馬虎,就可能造成很大的傷害,交通事故、壞人都在時時威脅著我們,所以我們一定要採取正確方法,做事前一定要三思。

  老師還對我們講,“小時候偷針,長大後偷金”的道理,她對我們說,我們每次想拿別人東西時,都在同一個好的“我”和壞的“我”作鬥爭,如果好的“我”贏了,我們就戰勝了自己,做一個好人,如果是壞的“我”贏了,那我們就會變壞。所以,我們要學會控制自己,讓好的“我”戰勝壞的“我”。

  同學們,讓我們學會保護自己,控制自己,把法律記在心裡,讓我們的人生之路充滿順暢的“綠燈”,減少“紅燈”的坎坷。

  :尋找法律史上的失蹤者

  作者陳新宇,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著作:《尋找法律史上的失蹤者》《近代中國刑法語詞的塑造——以外國刑法典的翻譯為研究物件》《清代的法律方法論——以〈刑案匯覽三編〉為中心的論證》等。

  《尋找法律史上的失蹤者》通過作者潛心發掘晚清法律史上少為人知的法律人物及背後的故事,著眼於近代法律人群體,關注了晚清民國時期章宗祥、董康、汪榮寶、瞿同祖、徐道隣、潘漢典等10位被人們遺忘了的法律人,書寫他們各自踐行的法律故事,還以歷史公道,既力求言人所未言,又不失敘史的客觀公允。讓歷史長河中的每一朵浪花都綻放光彩。相對於制度變遷的冰冷無情,他們的故事卻有血有肉,見證了法治中國的百年曆程。

  晚清民國是中國法律史上的大變革時代,隨著傳統中華法系的解體,近代法律體系的建構成為時代迫切之主題。“有其法者尤貴又其人”,法律人是溝通法律規範與社會事實的重要媒介。晚清民國的法律人在運用西方的法治理論來改造中國法制現實的過程中,其觸角已經涉及近代中國法制建設的方方面面,其理論思維已經將純粹的西方法治理想與中國的現實相結合。同時,晚清民國法律人時常處於現實的困境和矛盾的心境之中,既有變革與傳統的矛盾,又有建構法治與不循程式的矛盾。晚清民國法律人的努力無論是其正面意義、還是存在的問題,都是時代的縮影,不應被遺忘。

  這是一部書寫近代中國法律人物群像的法史佳作,通過對這些已經被人們遺忘的法律人歷史的研究,既是重建史實,還以歷史公道,亦能從中窺得思想與學術的傳承,領會文化與文明的碰撞,體察國家與社會的轉型,感悟人生與人心的變遷。也正是通過考察這個法律人群體的歷史作用,接續我國當代法律和法學發展的歷史鏈條。

  作者採取“以我有補人無”的方法,發掘晚清法律史上少為人知的法律人物及背後的故事;既力求言人所未言,又不失敘史的客觀公允。不但從小小的側面鮮活地展現了晚清法律改革波瀾壯闊的歷史面目,亦能使讀者從中窺得法律思想與學術的傳承,體察國家與社會的轉型,感悟人生與人心的變遷。對於走近晚清法律人物、瞭解晚清民國社會乃至近代法律史研究,皆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