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成分的判斷

  眾所周知,轉瞬即逝是人們所說的話語的一個明顯特徵。然而儘管如此,聽者可以很輕易地對所聽到的句子進行語法結構的劃分,確定詞語間的語義關係,解決遇到的歧義問題並在句子本身字面意義的基礎上進行推理和判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歡迎參考閱讀!

  方法如下:

  一、注意句子成分的位置

  初中語法體系中句子成分共分為“主、謂、賓、定、狀、補”六種,六種成分各有自己的位置,在對其進行初步判斷時,可借用過去語法書中口訣進行。即:

  主、謂、賓,定、狀、補,

  主幹枝葉分清楚,

  主幹成分主、謂、賓,

  枝葉成分定、狀、補;

  定語必居主賓前,

  謂前為狀謂後補。

  由這一口訣可看出各句子成分間的關係,即定語是主語和賓語的附加語,補語和狀語是謂語的附加語。

  例如“皎潔的月亮在夜空中發出明亮的光芒。”這個句子中要表達的基本意思是“月亮發出光芒”,我們按照順序劃出主幹“月亮”***主語***,“發出”***謂語***,“光芒”***賓語***。再根據口訣,找出附加成分,根據其位置判斷各自的成分,即:“皎潔”***位置在主語之前,是定語***“明亮”***位於賓語之前,所以也是定語***“在夜空中”***位於謂語之前,故是狀語***。用符號法劃分為 “***皎潔***的月亮〔在夜空中〕發出***明亮***的光芒。”***一般情況下助詞不劃入句子成分***

  應注意的是這一口訣只是句子成分常見的位置判斷,是初學成分劃分者判斷成分位置的簡單方法。因為漢語言的語法是十分複雜的,它變化多端,對於具體的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二、根據標誌確定句子成分

  在句子主幹中,各成分常用詞的詞性不同,它的附加語所使用的助詞也不一樣,對於簡單的句子,我們就可以根據助詞來判斷其句子成分,這些助詞標誌是

  “的”——定語的標誌;

  “地”——狀語的標誌;

  “得”——補語的標誌。

  記住這些標誌,就可以在句子成分劃分時起到省時省力的效果。

  例“他的語法學得好極了。”句子中的主語是“他”還是“語法”呢?因為在“他”和“語法”中間有“的”做標誌,因此,主語是“語法”,“他”做“語法”的定語。那麼,“好極了”是賓語還是補語呢?因為有“得”做標誌,我們就很快判斷它應是補語。因此該句的成分應為:

  “***他***的 語法 學得〈好極了〉。”

  三、注意句子成分劃分中的一些原則

  在句子成分劃分時,注意一些劃分原則對準確劃分成分有重要的作用,常見的原則有:

  1、介詞結構不能做句子主幹

  所謂介詞結構是指由介詞“在、對、向、於、在„„中、對„„來說、„„”引出的一種語法結構,這種結構只能做附加成分,且一般做狀語或補語,例如“他在我們學校非常出名。”這句話中的“在我們學校”就是一個介詞結構,我們可不考慮它做主幹,只要劃分出主幹,然後根據它所處的位置判斷出它的成分。

  他〔在我們學校〕〔非常〕出名。

  有時,介詞結構會提到句子的前面,判斷的方法可以用“還原法”例

  “在老師的幫助下,小明改掉了許多壞習慣。”

  在句子中的“在老師的幫助下”究竟該做什麼成分呢?我們說“介詞結構常做狀語”,而狀語的位置在謂語之前,我們就將這一結構還原到謂語“改掉”之前,句子意思如果不變,說明它就是狀語,屬狀語提前的情況,我們將句子還原後就變成了

  “小明在老師的幫助下改掉了許多壞習慣。”

  可看出句子意思未變,所以“在老師的幫助下”是狀語。該句子的成分劃分就應該是 “〔在老師的幫助下〕,小明 改掉了***許多***壞習慣。”

  2、並列短語應劃為同一句子成分

  構成並列短語的詞語之間沒有高低輕重之分,故在劃分句子成分時一定要劃為同一句子成分,否則,句子意思就不完整了。

  例“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改進我們不足的一種重要方法。”

  這句話中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就是一個並列短語,應劃為同一句子成分。即: “批評和自我批評 是 改進我們不足的一種重要方法。”

  3、句子中有否定詞的,否定詞一定要劃為句子主幹。

  例如“你認為這種方法不對嗎?”

  句子中的“不對”一詞就應劃入句子主幹,即 “你 認為***這種方法***不對嗎?”

  四、注意句子中“得”字和“在”字的詞性

  “得”和“在”兩個詞語既可做動詞,也可做助詞、介詞,在劃分句子成分時應注意判斷它們的詞性,以便能準確劃分句子成分。***原則是在句子中如果沒有動詞時,它們常做動詞,有其他動詞時它們常做助詞或介詞,應注意的是它們作詞綴時除外。***

  例如“我在教室裡讀書。”

  這句話中已有了動詞,“‘在’作介詞”,故“在„„裡”是介詞結構,應劃分為

  “我〔在教室裡〕讀書。”

  又如:“我在教室。”

  句子中沒有其他動詞作謂語,“在”就作動詞謂語,應劃為

  “我 在 教室。”

  “得”字也是這樣,如:

  “我得了一百分。”

  這句話中沒有動詞,故“得”作動詞謂語。即

  “我 得了一百分。”

  又如“這一拳打得好極了。”

  這句話中有“打”作動詞謂語,因此“得”作介詞***補語的標誌***。

  句子成分應劃為“這一拳 打得〈好極了〉。”

  以上就是我在教學過程中總結的一些句子成分劃分的一些方法,並非十分完善,我將這些方法總結出來,只是希望能對初學語法者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同時我也希望能與其他語文教師進行一些有益的交流,以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更好地為我所衷愛的教育事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