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式國債論文範文
憑證式國債是以財政部為發行主體、以國家信用為保證、面向城鄉居民和 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的儲蓄類債券。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現行憑證式國債體制問題與改革取向
摘要:文章旨在通過 分析 目前 憑證式國債在發行實踐中存在的 問題 ,結合新推出的憑證式國債*** 電子 記賬***的特點,提出未來儲蓄國債的改革構想。
關鍵詞:憑證式國債 儲蓄國債 體制問題 改革構想
憑證式國債從1994年發行至今,已經有10餘年的發行 歷史 ,在籌集財政資金、促進 經濟 發展 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國債品種的不斷豐富和國債市場的發展完善,憑證式國債在制度設計方面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亟待完善。
一、現行憑證式國債存在的十個主要問題
1.期限結構單一,容易形成還債高峰。自1994年發行以來,憑證式國債僅有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幾個品種,並以三年期和五年期居多,全部為中短期國債,容易形成還債高峰。
2.應債主體單一,無法滿足單位認購需求。現行憑證式國債的實際認購物件主要是個人投資者。調查發現,由於單位購買憑證式國債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許多民營 企業 對憑證式國債需求量旺盛,但由於承銷網點分配額度有限,無法滿足單位投資需求。另外,目前國債發行人沒有出臺統一的單位認購憑證式國債的管理辦法,承銷機構對單位認購,兌付憑證式國債規定不一,如果遇到企業名稱變更或者債權債務轉移,承銷機構直接面臨操作風險。
3.承銷額度分配不均,縣以下居民購買渠道不暢。各承銷機構管理行向下級分支機構分配憑證式國債銷售額度的 參考 標準是儲蓄存款增幅情況,這種模式很容易造成地區分配不均衡。往往是省會分配的多,普通城市分配的少,縣以下城鎮分配的就更少,農民基本購買不到憑證式國債。
4.銷售模式、託管模式不合理,銀行經營風險大。在銷售模式上,現行憑證式國債採取承購包銷制。發行期內,承銷機構按照比例全額包銷,發行期結束後,承銷機構自行持有未售出部分,債券到期後再由財政部向承銷機構統一劃付本息,如果銷售情況不好,實際上就形成了銀行向政府直接融資,政府用款、銀行墊付的不合理現象。在託管模式上,憑證式國債實行商業銀行一級託管模式。持有期內,投資者可以申請提前兌付,承銷機構墊付本息,自行持有,直至到期。如遇利率上調,投資者很有可能把利率變動的風險轉嫁給承銷機構,商業銀行經營風險加大。
5.實行固定利率制,容易形成利率風險。憑證式國債實行固定利率制,發行期往往跨越儲蓄存款調息日,利率變動相對滯後,容易引發利率風險。具體來講,發行期內,如果利率上調,投資者可能大量提前兌付已購國債,商業銀行被迫提前兌付,提前兌付壓力將空前巨大,銀行面臨擠兌風險;如果利率下調,由於國債利率無法改變,投資者必然紛紛搶購國債,中央財政籌資成本加大。
6.發行利率、承銷費率偏高,籌資成本大。憑證式國債免徵所得稅,以往各期發行利率普遍高出同期儲蓄存款實際利率20%左右***扣除利息稅***。憑證式國債享有國家信用保證,屬於無風險證券,但收益卻與存在一定風險的理財產品相當,這不符合收益與風險的配比原則。另外,承銷費率也明顯偏高,記賬式國債、電子記賬式憑證式國債和憑證式國債的承銷費率分別為1‰、6.1‰和7.2‰。過高的發行利率和承銷費率導致中央財政籌資成本偏高,憑證式國債發行規模有限。
7.提前兌付利率偏高,商業銀行面臨“剪刀差”。提前兌付利率制訂偏高,投資者得到實惠多,銀行面臨虧損。以最近發行的第五期憑證式國債為例,如投資者持有整二年後,提前兌付面值為10000元的三年期憑證式國債,商業銀行向客戶墊付資金,本息共計10207元,並於到期日取得淨收益117元。但是由於該行一年前墊付了資金,需要向客戶支付一年期儲蓄存款利息230元,實際淨虧損113元。
8.操作透明度不高,投資者盲目購買。一方面是發行工作缺乏安排。國債發行人不能在年初通過宣傳媒體就全年憑證式國債發行期數,發行時間,發行額度、承銷機構、提前兌付規定等相關資訊向 社會 公眾提前公示,年度發行規模和發行期數缺乏 規律 性,隨意性較大;另一方面是承銷機構暗箱操作。不少承銷網點在發行當日不能及時公示發行資訊,往往是對外發行一部分,自己留存一部分,然後再通過預約銷售、 網路 銀行訂購、電話銀行預委託等方式把留存部分銷售給VIP客戶或者關係客戶,擾亂了發行市場的正常秩序。操作不透明致使投資者對憑證式國債缺乏瞭解,盲目跟風,排隊搶購,遇到利率上調,卻不知道提前兌付,儲蓄意識強,投資意識差。
9.手工編制統計報表,國債資訊化管理滯後。由於憑證式國債銷售沒有實現系統互聯,債權登記鬆散。國庫部門對承銷機構的非現場監管還主要依靠手工編制的持有量月表和發行週報,資料準確性不高,時效性差,無法實現動態監管。
10.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尺度難以把握。目前還未出臺《憑證式國債發行兌付管理辦法》,雖然發行檔案規定了禁止性行為,但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如何處罰沒有進行規定,基層國庫在處治承銷機構違規行為的過程中,缺乏依據,致使違規銷售行為屢禁不止。
二、現行憑證式國債的十項改革構想
1.借鑑國外儲蓄國債產品設計理念,設計開發儲蓄國債產品,替換現行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很多年的發展歷史,它是由財政部面向銀行儲蓄存款市場的個人投資者發行的不可流通的記賬式國債,是偏重儲蓄功能設計開發的國債新品種,我國現行憑證式國債實際是是儲蓄國債的特殊型別。由於我國目前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健全,住房、養老、醫療、 教育 等諸多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居民購買儲蓄性質的國債仍然是投資理財的首選。建議針對現行憑證式國債存在的問題,有取捨地借鑑國外儲蓄國債設計理念,設計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儲蓄國債,替代現行憑證式國債。
2.增加期限品種,形成長中短相結合、以中長期債券為主的發行格局。在美國,儲蓄國債期限最短的為2年,最長的為30年。我國儲蓄國債在期限品種設計上要充分考慮應債為主體的需求特點,注重開發長期債券,輔以發行短期債券,逐步形成多種期限結構並存的發行格局,方便發行人合理安排償還期,避免還債高峰。
3.擴充應債主體,增加發行面向單位的儲蓄國債,滿足單位投資需求。 企業 存款為儲蓄國債提供了豐富的應債來源,企業認購憑證式國債的積極性很高。 目前 部分民營企業主在無法以單位名義認購到憑證式國債的情況下,已經以個人名義進行了認購。可以預見,單位儲蓄國債的市場前景是廣闊的,今後應進一步擴大發債規模,擴充應債主體,豐富應債來源。
4.改進發行方式,改變承銷機構包銷國債、被動持有的局面。建議將現行的承購包銷模式改為代銷模式,商業銀行履行代理職責,銷售了多少,上劃多少,未售出部分足額劃回財政部,有助於商業銀行降低經營風險。
5.完善託管模式,解決好三個 問題 。建議採取 電子 記賬式憑證式國債的二級託管模式,替代現行憑證式國債的一級託管模式。實行二級託管模式有助於解決以下問題:***1***解決了商業銀行墊付資金辦理提前兌付的問題。儲蓄國債的發行、兌付款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統一收付,實時清算,代銷機構只履行代理結算職責,不牽扯銀行自有資金,避免了承銷機構墊付資金辦理提前兌付,提高了商業銀行盈利能力。***2***解決了承銷機構暗箱操作、承銷額度分配不均這兩個問題。實現儲蓄國債在全國範圍內的通買通兌,投資者可以在代銷機構的任意網點辦理購買或者兌付手續,解決了以往憑證式國債承銷機構暗箱操作、銷售額度人為控制的問題,實現了投資機會均等。
6.加強宣傳力度,增加操作透明度,合理引導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國債發行人應該在年初公佈年度發債計劃,不斷加大儲蓄國債相關知識的宣傳力度,並針對每期國債的發行情況,統一印製宣傳海報,下發代銷網點,各代銷網點要及時對外張貼海報,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合理引導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
7.開拓銷售渠道,開展下鄉活動,放寬政策規定,方便群眾購買。在城市,要積極開拓 網路 銀行、電話銀行、個人薪金自動扣劃計劃等非櫃檯銷售渠道,方便工薪階層購買。在鄉村,要通過開展國債下鄉的宣傳活動,放寬政策規定,允許條件成熟的 農村 信用社代銷儲蓄國債,方便農民購買。
8.調整相關費率,實行浮動利率,穩定應債資金,降低籌資成本。調低提前兌付利率,調高提前兌付手續率,減少提前兌付資金數量,穩定國債資金來源;調低手續費率,削減代銷機構手續費,降低籌資成本。借鑑英美髮達國家浮動利率的做法,到期兌付利率採取盯住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上下浮動的做法,避免由於利率上調或者通貨膨脹而引發的大規模提前兌付的風險,保持國債收入的穩定性。
9.儘快開發儲蓄國債簿記管理系統,加快國債資訊化建設,促進監管部門動態監管。要儘快設計、開發全國聯網的國家儲蓄國債簿記管理系統,商業銀行代銷機構代理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儲蓄國債買賣;投資者在任意代銷機構購買、兌付國債,隨時查詢賬戶餘額;財政部與中央債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實時清算,隨時瞭解國債發行、兌付情況;各級國庫通過系統,監督國債資金出庫、入庫,確保國庫資金安全。
10.完善國債 法律 法規建設,加大現場檢查力度。要儘快出臺《國債法》等法律法規,規範和約束代銷機構銷售行為,降低代銷機構經營風險,使監管部門有法可依、代銷機構按章辦事,國債信譽得到維護。
綜上所述,現行憑證式國債存在一些體制上固有的問題,儲蓄國債是憑證式國債的 發展 方向。儲蓄國債制度設計的合理與否既關係到國家建設這個“大家”,又關係到投資者自身利益這個“小家”,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兼顧效益性、安全性的新型儲蓄國債必將廣泛佔有市場,滿足群眾,服務大眾。
參考 文獻 :
1.楊治宇。商業銀行國債業務前景廣闊—儲蓄國債是方向。 金融 時報,2005.3.16
2.田文雄。應運而生 順時發展—憑證式國債之盤點與前瞻。金融時報,2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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