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醫院財務原始憑證的審計論文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檔案。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淺議醫院財務原始憑證的審計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淺議醫院財務原始憑證的審計全文如下:
 

  醫院財務管理工作在財務制度管理方法中具有其特殊性。隨著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化,各種情況、各種問題也不斷出現,為防止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加強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對醫院財務的原始憑證進行監督檢查,是審計工作必須重視的內容。

  財務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產生的書面證明,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原始憑證是發生經濟業務或完成時填寫的,用來證明發生的經濟業務的單據,並以此作為明確經濟責和會計核算及記賬的依據。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與核算都離不開原始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內容以及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權責都作了明確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填制或稽核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果原始憑證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就不能正確、及時、完整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情況,不能予以受理。因此原始憑證只有了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才能維護醫院的財經秩序和保證醫院資金財產安全,只有在依據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進行的會計核算,才能促進醫院的經濟效益和醫院的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 對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要求如下:

  辦理本法第十條***略***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第八條 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第九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第十條 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

  一、醫院原始憑證的審計中常存在的問題

  對原始憑證的基本要素要求不全、原始憑證處理方法不統一,其原因一方面是由於經濟業務的複雜性,一方面也有財務稽核不嚴造成的。醫院的原始憑證分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不論哪種原始憑證都要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都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要求。審計中常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種:

  ***1***原始憑證上收貨方無填制單位。

  ***2***開票據方僅公章,沒有寫單位名稱或沒有寫全名稱。

  ***3***原始支出憑證中發票填制內容不齊全,不完整,發票摘要欄內容過於簡單模糊,無具體商品名稱和明細清單,數量和單價欄均空白,只有大小寫金額。不是一個完整的原始憑證。

  ***4***是原始支出憑證票據審批手續不齊備。領導與會計負責人、經手人、領款人簽名不全。

  ***5***原始憑證填制上出現錯誤時,不符合規定塗改原始憑證發票。

  ***6***不規範使用自制的原始憑證,因丟失等原因沒有發票時,用作廢或過期的發票及其他自制票據代替。

  二、醫院原始憑證審計中存在問題及對策

  認真稽核票據,只有正確認識到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的重要基礎,是財務管理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據。才能保證醫院會計工作的規範進行,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醫院財務的原始憑證包括外來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原始憑證兩種。不論哪種原始憑證都必須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都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要求。

  1.醫院外來原始憑證的審計

  醫院外來原始憑證的審計佔財務業務比重大,數量多,而且處理方法方式多種多樣,這就要求首先審查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

  ***1***檢查原始票據表面有無塗改、偽造痕跡。

  ***2***檢查票據開票單位是否存在,所發生業務是否合法合規。

  ***3***開據單據的日期與經濟業務日期是否相符,票面上的單價、數量、金額是否相符,與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開票單位名稱與圖章是否相符,所經營業務是否與開票單位相符。

  ***5***收款單位與本單位是否相符等。

  ***6*** 查票據的“審批手續”是否有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簽字。其他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存在問題的要求改正才能予以受理。

  2.對醫院自制原始憑證的審計

  醫院自制原始憑證分為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兩種,在收款憑證中有各種醫療費用的收據和預收金、押金等。醫院的掛號票、門診收據、住院收據、病歷本等其他收入票據數量非常龐大,一般來說醫院的自制收據都有專門的管理和存放制度,比如門診收據除了彙總憑證送財務科外,其票據都不進財務科保管,這就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即對門診收入要與財務部門對賬審計。   對自制的空白收據的領用保管審計。醫院自制的收據包括門診收據、住院收據、掛號票據和各種現金收據等,必須在符合規定的財務印刷廠統一印製票據,票據印刷完成製作後,要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登記後作為有價憑證保管,在使用時,要嚴格執行票據管理要求,由專人專項管理,建立領取發放銷號等級制度執行。

  對醫院彙總的原始憑證審計。現在醫院門診收據基本上都實現了計算機管理,統一列印,有計算機自動彙總生成彙總憑證。但由於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多種多樣,也有許多計算機不能涵蓋的地方,醫院也同時存在傳統的手寫收據彙總,還有對退票處理部分,雖然佔份額較小,但絕不能忽視審計。醫院門診和住院收據就是通過彙總憑證上報到醫院財務部門。對醫院原始憑證的審計目的就是防止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維護醫院經濟秩序良好執行。

  三、對審計原始憑證中提出的建議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

  ***1***杜絕財務報銷稽核不嚴。要求報銷的原始憑證的基本要素必須具備。

  ***2***財務管理自制原始憑證,管理應當統一和規範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執行,明確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規格形成及要求等。

  ***3***財務報銷時把好關,報銷的原始憑證符合規定的發票,對不具備統一規範的發票不予受理,不作會計處理。

  ***4***嚴格“審批手續”。票據要有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簽字;“一支筆”審批。

  四、加強責任追究處理力度

  防止原始憑證失真,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就要求單位領導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承擔責任,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進行工作。要對原始憑證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進行認真的稽核,有權對不合格的原始憑證退票處理。否則審計查出的問題要追究責任,單位負責人也要重視財務部門對原始憑證的稽核意見進行審批,無論哪個人、哪個環節,誰出現問題,就要追究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