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協議樣本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六、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八、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三、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五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名***: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二***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協議。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2]19號***,結合我院相關管理規定,為規範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是確定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之間責、權、利關係的具有法律約束效力的文書,是簽發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依據。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統一編號,必須按照編號使用。
第三條 每年9月15日前,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按各系畢業生生源情況將協議書及編號表下發到各系。
第四條 各系在協議書“院***系***意見”欄內填寫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之後,將協議書發給畢業生,作為聯絡單位的憑證。待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聘用意向後,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到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由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協議書送交招生就業處。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各持一份,三方必須簽章完備,否則無效。
第六條 協議書不得私自塗改、轉借、交換。
第七條 協議書如果出現損壞、撕裂等情況,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各系審批登記後,持系領導簽字的申請書及破損的協議書到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更換手續。
第八條 畢業生持有的協議書不慎遺失,應立即到學院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辦申請表,在遺失地省級報紙掛失。見報後,憑登有遺失宣告的報紙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辦申請表先到各系由系領導簽註意見,再到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補發手續。
第九條 遺失的空白協議書補發後,首先到所在系加蓋公章,之後可直接和用人單位聯絡並辦理簽約手續;如協議書遺失前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則補發後必須和原單位聯絡簽章,作為畢業派遣的依據。
第十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需重新簽約的,須持原簽約單位解約函、原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和新簽約單位的接收函到學院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四***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解決公司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後的就業問題,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學員就業指導中心, 負責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個性化的就業諮詢, 擇業指導,就業前培訓,人才需求資訊釋出,假期實習及介紹和定向推薦工作等。
2、甲方負責將乙方推薦給協議用人單位擇優錄用, 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將定向錄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留在甲方公司工作。
3、甲方將根據乙方學習期間綜合表現的評定,包括學習成績等級***優,良,中***和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幫助乙方介紹用人單位和推薦工作,以保障乙方充分就業。
4、乙方學習期間違反法律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者,甲方可予以開除,不予退還學費;違反學校規定自動退學或勸退者、勒令退學者、開除處分者不予退還學費。
5、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保障的期限為乙方學習期滿畢業前後的6個月內。
6、本協議為甲方對乙方的實質性保證,確保試用期每月綜合薪水不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畢業後也可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就業指導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
2、乙方有權自由選擇自己的就業單位,如乙方對甲方推薦的工作不滿意, 甲方為乙方推薦新的工作,每次間隔時間6個月內。如果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就業尚不能解決的,乙方可申請免費重新學習一次,直至乙方找到滿意工作。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曠課、學習態度惡劣、違法違紀、品行不良、不服從公司安排等***導致就業不能解決的,由乙方個人負全責。就業單位月綜合工資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推薦工作。
3、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為其提供充分的就業保障。
***1***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合格,順利畢業或完成學習內容,取得公司規定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乙方品質優良,學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3***無犯罪記錄,無記過以上處分。
***4***交清全部學費、雜費和代收費。
4、乙方如因故***家庭原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學,甲方將不再為其提供就業保障,協議自動終止。
5、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保障服務時,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相關規定。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解決,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處理。
五、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學習期滿後6個月內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五***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勞動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協議。
本協議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協議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協議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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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協議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協議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協議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協議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協議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協議: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協議。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協議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協議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協議終止。
八、違反勞動協議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協議,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協議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協議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協議,包括勞動協議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協議,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協議以及勞動協議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協議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協議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協議後,未按本協議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協議,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協議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協議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協議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協議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協議或者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協議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協議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協議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協議,續訂協議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續訂協議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協議,續訂協議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續訂協議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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