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禮器有哪些
禮器是古代漢族貴族在舉行祭祀、宴饗、征伐及喪葬等禮儀活動中使用的器物。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食器:鼎,簋,甗,鬲,俎,豆,簠
玉器:璧,璋,琥,琮,圭,璜
樂器:鍾、鐃,鼓,鉦,磬
酒器:爵、角、觚、觶、斝、尊、壺、卣、方彝、觥、瓿、盉、罍、缶、鬥
水器:盤、匜、盂
雜器:罐、箕形器、方形器
兵器:鉞、戈、矛、鏃
禮器器物分類
商周青銅禮器又泛稱彝器。
在先秦時期的漢民族禮學中,人們將世間的器物劃分為祭器與養器***或用器***兩個部分,這是基於神聖與世俗兩重世界的理論;而將禮器分為祭器與明器兩類,則是依照人與鬼神的兩重世界的理論。在隨葬品中,周人兼用這兩種器具,正是理智與情感之間矛盾的反映,禮的器具下蘊含著深刻的禮意。
在具體的禮典儀式中,禮器是構成踐禮活動必不可少的要素。它以實物的形式,既構造了禮儀活動中的神聖氛圍,也呈現出了行禮主體的身份地位,以及他們與之交往的物件***無論是人還是神***的特定感情。禮器作為展現禮意的工具,它無疑是屬於禮的形式方面。在古代器物中,禮器與非禮器有其嚴格的區分,這種區分,既是禮器的象徵作用及其神聖性的決定的,同時,也是禮器所具有的原始性與非功用性決定的。本文試對禮器的文化意義及其哲學意義作一初步的探討,以就教於方家。
禮器祭器養器
引言
在制禮的哲人看來,人生歷程中,人的種種活動不外乎是“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禮記·禮運》***,如果說養生送死處理的是人間世界現實的種種交往關係,那麼,事奉鬼神上帝,人們要處理則是人與幽暗世界的關係,它代表了人與神之間的超現實關係。在與鬼神的關係中,傳統禮學將它放在優先於養生的地位。人的種種活動中,首先要處理的是與鬼神的關係。《曲禮》下篇稱:“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將用於事奉祖先的宗廟放在第一位營造,廄庫這種養馬藏物的空間放在第二位,它既承擔了為事奉祖先提供祭品的必要貯備,同時又為養生提供資源。在禮器方面,它的製造同樣居有優先性,禮中明文規定“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禮記·曲禮下》***在這裡,將器物區分為祭器與養器,養器是日常生活的器物,它是與作為禮器的祭器有明確界限的。
劃分依據
祭器與養器***或用器***的劃分,是基於兩重世界的理論,即生人的光明世界與鬼神的幽暗世界,它們之間是截然不同的。與這兩重世界相對應,產生了人世的種種禁忌。按照宗教學的看法,禁忌是人們由面對一個權威物件時的敬畏感而產生的對自己行為的限制性規定,權威物件有神聖物件和世俗物件兩種,由此產生出源自世俗權威的世俗禁忌,以及源自神聖權威的宗教禁忌。祭器與養器的區分,首先是祭器的神聖性決定的。在《曲禮上》中,我們看到禮中的規定有:“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這是由於宗廟祭器作為事奉祖先的器物,其歸屬性是祖先,而祭服作為“交接神明”的必不可少的道具,丘木天然地歸屬於墓地下的死者,禮器只有在特定的時間空間中,才出場,與日常生活處於一種隔離狀態,正是保持其神聖性的前提條件。在宗教世界中,“神聖的世界是神靈、神祕力量居住或作用的地方,而世俗世界則屬於日常生活常識的領域。神龕、神像、聖物、祭物、祭壇等都是神聖之物;神靈、祖先精靈等也是神聖之物;除此之外,某些活著的人,如首領、巫師、活佛等宗教領袖也屬於神聖的範疇。出家修行的人由於生活在聖地,生活在神聖氛圍之中,因而也變得神聖起來。”禮中敬的觀念與宗教禁忌是聯絡在一起的,它是非理性的禁忌的理性表現形式。
由於宗廟的祭器屬於神聖的範疇,且它與祖先神靈的生活密切相聯,因而在大夫、士的現實政治生活發生變故之後,比如在諸侯國之間流動時,祭器始終只能與故國的祖先在一起。“大夫士去國,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祭器於士。”***《禮記·曲禮下》***不同等級的人將祭器寓寄在相同地位的人那裡,顯示了禮由禁忌向人文理性的轉換。
區分祭器與養器的第二重原因,是現實的經濟因素決定的。在《曲禮下》篇中,“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就是基於經濟地位來確定祭器的有無的,只有大夫以上社會地位的人才有能力來準備祭器:“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不假。”***《禮記·曲禮下》***《王制》篇稱:“大夫祭器不假”;《禮運》中又補充性地規定:“大夫具官、祭器不假、聲樂皆具,非禮也。”這就說有田祿***即有采邑***,亦即所謂“有宰、食力”的大夫可以造祭器,但不必準備齊全,還得向人借用;至於無田祿的大夫和士,不得自造祭器,只得向人借,不借是非禮。
但在禮中,理性的算計又掩蓋在事神的神聖性外衣下。在事神的過程中,一方面,人們將事奉祖靈放在優先的地位,千方百計地維持禮器的神聖性,“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命服服車,不粥於市。宗廟之器,不粥於市。犧牲不粥於市。戎器不粥於市。”***《禮記·王制》***將它們排斥在流通領域之外,就是用神聖性原則抑制經濟原則。在日常生活與宗教生活相較中,事神的優先性則表現為:“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寢不逾廟。”大夫“祭器未成,不造燕器。”***《禮記·王制》***在形式的層面上,體現出了厚於事神,薄於奉己的特徵,但在表現虔敬之心的另一方面,又以理性的算計壓倒了神聖性原則,將禮神的神聖性規定為愈質樸的愈神聖,這樣,用於交接神明的財貨與現實生活的日常用度,恰為相反的兩極,人們用虛擬的神聖代替現實的實利,於是,禮神的虔敬不啻為是愚神的算計:“籩豆之薦,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褻味而貴多品,所以交於神明之義也,非食味之道也。先王之薦,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車,可陳也而不可好也。《武》壯而不可樂也。宗廟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廟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同於安樂之義也。”***《禮記·郊特牲》***這樣,用於事神的器用表現出了質樸、粗鄙的特性,如祭祀中進薦的食品,雖然可吃,但並不是人們愛吃的,而祭祀中袞服和冠冕、乘用的路車,也只是陳列給神看的,宗廟雖然威嚴,但不是人們的安居之所,還有大武舞雖然雄壯,也不是供人娛樂的,將“交於神明”與日用的安樂器具區分開來,將可用於養生的用品歸之於人,將勉強可用的粗鄙之物歸之於神,“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鸞刀之貴;莞簟之安,而稿之設。”***《禮記·郊特牲》***人可以喝可口的醴酒,獻給神的只有清水***玄酒***;作為養器的割刀便於切割,但宗廟之中只能使用作為神聖化身的鸞刀,還有莞蕈舒服,神卻只能享用粗樸的稿之席。禮中這種奇妙的倒置現象,正是社會財富匱乏的反映,因而禮的神聖性原則,在理性的算計下,被大大地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