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創立耐克的過程

  NIKE是全球著名的體育用品品牌,英文原意指希臘勝利女神,中文譯為耐克,該公司總部位於美國俄勒岡州Beaverton,其生產的體育用品包羅永珍,如服裝、鞋類、運動器材等。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奈特從俄勒岡大學畢業後,先是參軍一年,然後進入了斯坦福大學商學院研究生院深造。正是斯坦福的經歷改變了奈特的人生。更為準確地說,是一堂課改變了奈特的人生。

  在那堂課上,老師佈置了這樣一項作業:設想一個小公司,描述其目標,並制定一份營銷計劃。奈特的論文題目是:“日本運動鞋公司可以像日本照相機挑戰德國 相機那樣挑戰德國運動鞋嗎?”他在這篇文章中設想,利用當時日本的廉價勞動力來生產高質量的運動鞋,有望打敗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德國運動鞋。奈特後往返憶說,那堂課是一個要害,“我記得,在完成那篇論文之後就對自己說:‘這才是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1000美元起家

  1964年,奈特和他昔日的教練鮑爾曼各自出資500美元,創立了“藍帶體育用品公司”,開始銷售自己品牌的運動鞋,他們的產品由一家日本廠家生產。

  由於缺乏資金,他們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營業室。銷售產品時,住房就是店鋪,推銷車成了辦公室。為了節省租金,他們選在垃圾站四周開店面;包裝費太貴,他們從廢品收購站買來舊的包裝紙作包裝。

  但即使如此,奈特仍然一直夢想著有朝一日,他們公司的運動鞋可以打敗當時最為暢銷的阿迪達斯運動鞋及其他品牌。到1969年,奈特賣掉了一百萬雙貼著藍帶商標、在日本生產的運動鞋。

  35美元買來耐克標識

  1971年,奈特開始考慮給他剛剛起步的公司更換名稱和標識。公司一名僱員提出了一個他在夢中夢到的名字———nike***古希臘神話中長翅膀的勝利女神***。

  然後,奈特的一個朋友卡羅琳.戴維森,以35美元的價格將她設計的“鉤子”狀耐克標識賣給了奈特。恐怕沒有人會想到,這個簡單的標識今天已遍佈全球各地。

  1972年,耐克鞋正式上市,當年銷售收入320萬美元,接下來的10年中,耐克公司贏利年年翻番。到了1980年,耐克擊敗阿迪達斯,成為美國體育行業的領頭羊。奈特實現他打敗阿迪達斯的夢想,只用了8年的時間。

  青少年迷戀耐克

  三十年前,美國青年人人均擁有一雙耐克,現在美國男孩平均每人擁有10雙耐克。即使越來越多的美國年輕人懶於運動,也要穿著耐克運動鞋看電視。

  美國青少年對耐克的這種近乎迷戀的喜愛,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他們所崇拜的體育明星。從1984年與飛人邁克爾.喬丹簽約,到後來陸續與網壇明星阿加西、高爾夫球明星老虎伍茲等體育超級明星簽約,耐克成功地塑造了其品牌形象。

  1984年,耐克公司與21歲的喬丹簽約推銷一款籃球運動鞋。一年之內,幾乎所有的美國男孩都穿上了這款球鞋。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喬丹這樣的超級體育明星,才使得耐克的品牌形象在全球青年人的心目中,超過了其他所有品牌。

  斥巨資包裝和推銷明星

  本報綜合報道 不可否認,邁克爾.喬丹的超級魅力促成了耐克的超級品牌形象。但耐克成功的最大動力還是來自奈特,正是奈特理解並抓住了當代美國流行文化的時代思潮,併成功地將其與體育運動相結合。

  奈特看到了美國社會對英雄的崇拜,對地位的迷戀,對非凡的、叛逆性人物的喜愛。於是,在耐克的廣告中,不乏具有超凡魅力的體育明星以及巨大的耐克標識,而耐克的產品反而似乎受到了忽視。

  沒有一家公司像耐克這樣將如此巨大的資源用於包裝和推銷明星方面。有媒體曾經這樣評價:假如說廣告是20世紀的最偉大藝術形式的話,那麼耐克公司就是這門藝術領域的畢加索。

  66歲的菲爾.奈特公佈辭去耐克集團的主席和總裁職務,只保留董事長職位。奈特這個以500美元起家、在不到10年之內將耐克打造成全球最聞名體育品牌的傳奇人物,就像微軟公司的創始人比爾.蓋茨一樣,開始正式退居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