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莫須有的故事
莫須有為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原意為“難道沒有”、“應該有”,以秦檜誣害岳飛之詞而聞名。後人以此三字借代“誣陷的冤罪”,今逐漸演變為“無需有”之意。出自《宋史·岳飛傳》。下面一起來看看關於這個成語的故事吧!
莫須有
岳飛是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岳飛從小跟隨名師學習武藝,能左右開弓,百發百中。他還熟讀兵法,喜歡學習歷史。
當時,女真人南侵,佔領北方大片土地,建立了金朝,隨後繼續南下。為了"精忠報國",年輕的岳飛應募從軍,參加抗金斗爭。很快他就成了一名能幹的軍官,並組建了"岳家軍"。岳飛有句名言:"餓死不擄掠,凍死不拆屋。"
公元1139年,宋高宗不顧岳飛等人反對,向金朝稱臣,每年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金朝算是把陝西、河南一帶土地"償還"南宋。
後來,在岳飛的帶領下,宋軍從金兵手中收復大片土地。1140年秋,岳飛率領軍隊在河南大敗金兵。岳家軍乘勝前進,一直打到開封的朱仙鎮,北方軍民抗金情緒高漲。河北的義軍聽到岳家軍打到朱仙鎮,都歡欣鼓舞,渡過黃河來同岳家軍會合。老百姓也用牛車拉著糧食慰勞岳家軍,有的還頂著香盆來歡迎,個個興奮得直流眼淚。
岳飛眼看這個勝利的形勢,也止不住心裡的興奮。他鼓勵部下說:"大家努力殺敵吧。等我們直搗黃龍府的時候,再跟各路弟兄痛痛快快喝酒慶祝勝利吧!"
不料,就在岳飛躊躇滿志之時,皇帝卻連發十二道金牌,召他班師回朝。他和將帥們收復國土的巨集圖大志也不得不半途而廢。
原來,就在百姓們在朱仙鎮和岳家軍慶祝勝利之時,金軍派使者送密信給秦檜說:"你天天向我們求和,但是留著岳飛,我們不放心。一定得想法子把他除掉。"
秦檜是當朝最大的實權派,也是最富有的官僚。為了儲存財產與官職,他主張儘快求和。
秦檜接到主子的密信,就向岳飛下毒手了。
秦檜先唆使監察御史万俟卨等抓牙羅織罪名,接二連三上奏章攻擊岳飛。不僅如此,秦檜還利用岳飛原上司張俊對岳飛的妒忌,勾結張俊,讓其唆使岳家軍的部將王貴、王俊,誣告另一個部將張憲想佔據襄陽,發動兵變,幫助岳飛奪回兵權,還誣告岳飛的兒子岳雲曾經寫信給張憲,祕密策劃這件事。就這樣,張憲、岳飛遭到陷害,被逮捕入獄,受盡酷刑。
為了掩人耳目,處死岳飛,秦檜宣佈岳飛、岳雲和張憲共同策劃謀反。抗金名將韓世忠對此憤憤不平,他質問秦檜:岳飛抗金,何罪之有?岳飛謀反,證據何在?
秦檜支支吾吾,做出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大意是說:岳飛的兒子岳雲和張憲設計為岳飛收回兵權,這件事雖然不是很明朗,但也許有吧!韓世忠聽後,憤怒地對他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按照秦檜的授意,岳飛三人很快就被判處死刑。在1142年春節的前一個晚上,在杭州***亭遭到殺害,當時岳飛只有39歲。秦檜知道,憑正當手段是無法除掉岳飛的,他就只好加給岳飛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也就是僅僅憑猜測來給一個無辜者定罪,也就是無中生有的誣陷。這個顛倒黑白的故事,使"莫須有"這個詞一直流傳至今。
岳飛被害以後,臨安獄卒隗順偷偷地把他的遺骨埋葬起來。直到宋高宗死後,岳飛的冤獄得到平反昭雪,人們把岳飛的遺骨改葬在西湖邊棲霞嶺上,後來又在嶽墓的東面修建了岳廟。在莊嚴雄偉的岳廟大殿裡,端坐著全身戎裝的岳飛塑像,塑像上方懸掛的匾額上,刻著岳飛親筆寫的"還我河山"四個大字,使人肅然起敬。在岳飛墓門對面,還放著用生鐵澆鑄的秦檜、王氏、万俟卨和張俊四個反剪雙手的跪像,反映了人民對民族英雄的景仰和對賣國賊的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