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的歷史典故
莫須有為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原意為“難道沒有”、“應該有”,以秦檜誣害岳飛之詞而聞名。後人以此三字借代“誣陷的冤罪”,今逐漸演變為“無需有”之意。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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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岳飛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將領。他幼年時期就胸懷大志,後來成為宋朝有名的大將。宋高宗時期,金兀朮***zhú***入侵,岳飛用少數兵力,擊敗了金兵之後,決定渡過黃河繼續向前追擊,他慷慨激昂地對將士們說:“直搗黃龍府,與大家喝個痛快!”
金兀朮看到形勢對金國相當不利,就祕密寫信給宋朝的奸臣秦檜***huì***,要他設法害死岳飛。於是,秦檜就利用宰相的職權,一連下了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撤兵回朝。岳飛沒有辦法,只好放棄收復失地的計劃,回到京城臨安***今浙江杭州***。秦檜為了達到殺害岳飛的目的,竟然無中生有地誣陷岳飛陰謀造反,把岳飛和他的兒子岳雲關進了監獄。
這時,大將韓世忠心裡很不平,跑去當面質問秦檜:“你說岳飛父子造反,有什麼證據嗎?”秦檜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只好無恥地回答:“這件事莫須有吧。”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恐怕有、也許有的意思。韓世忠指著他的鼻子十分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個字怎麼能讓天下人服氣呢!”
在秦檜的誣陷之下,岳飛被加上了“莫須有”的罪名而遭到殺害,死的時候只有三十九歲。
後來人們用“莫須有”作為成語,指無中生有,形容故意捏造罪名來陷害他人。
莫須有詞目
發音 mò xū yǒu
釋義 原意是也許有吧。後指憑空捏造。
出處 《宋史·岳飛傳》:“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莫須有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