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重要知識點
備考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這門科目的考生在平時多背誦一些重要知識點對提高成績很有幫助。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供考生複習。
***一***:情感教學理論
情感教學理論以20世紀60年代以來崛起的人本主義心理學者羅傑斯等為代表,認為教學的本質是促進,促進學生成為一個完善的人。其基本主張包括:
***1***教學目標。羅傑斯認為,最好的教育應該是造就充分發揮作用的人、自我發展的人和形成自我實現的人。教育的目標務必是培養變化開放的、靈活的和適應性強的人,學會怎樣學習並且因而能不斷學習的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建設性地處理某個領域複雜的問題。
***2***非指導性教學過程。羅傑斯把心理諮詢的方法移植到教學中來,為形成促進學生學習的環境而構建了一種非指導性的教學模式。大致包括五個階段:確定幫助的情景***教師鼓勵學生自由表達自己的感情***--探索問題***鼓勵學生自己界定問題,必要時教師提供幫助***--形成見識***讓學生討論問題,自由發表看法,教師幫助澄清***--計劃和抉擇***由學生計劃初步的決定,教師幫助澄清***--整合***學生獲得較深刻的見識,並有積極的行動,教師予以支援***。強調教學過程中教師作為促進者、服務者、幫助者的角色,而不是作為指導者角色。
***3***教學方法。該理論強調非指導性學習,主張課堂中的氣氛必須是融洽、真誠、開放、相互支援的,非指導性教學是一種以情感為基調,以教師為促進者,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習與教學模式。
***4***師生關係。教師發揮促進者的作用關鍵不在於課程設定、教師知識水平及視聽教具等,而在於"促進者和學習者之間的人際關係的某些態度品質",即真誠、接受、理解的態度品質。
***二***:認知主義理論
認知主義的代表人物有皮亞傑、布魯納、奧蘇貝爾、加涅等。認知心理學家認為是個體作用於環境,而不是環境引起人的行為,環境只是提供潛在的刺激,這些刺激能否被加工取決於學習者內部的心理結構。教學就是促進學習者內部心理結構的形成或改組。該理論的基本觀點包括:
***1***理智發展的教學目標。布魯納認為,發展學生的智力應是教學的主要目的。教育不僅要培養成績優異的學生,而且還要幫助每個學生獲得最好的理智發展。
***2***動機-結構-程式-強化原則。
第一,動機原則。學習取決於學生對學習的準備狀態和心理傾向。
第二,結構原則。要選擇適當的知識結構,並選擇適合於學生認知結構的方式,才能促進學習。
第三,程式原則。要按最佳順序呈現教學內容。如果發現教學效果不理想,教師就需要隨時準備修正或改變教學序列。
第四,強化原則。要讓學生適時地知道自己學習的結果。另外,要逐漸從強調外部獎勵轉向內部獎勵。
***3***學科知識結構。布魯納認為,任何學科知識都是一種結構性存在,知識結構本身具有理智發展的效力。
***4***發現教學方法。布魯納認為,學生的認知發展主要是遵循其特有的認識程式。學生不是被動的知識接受者,而是積極的資訊加工者。教師的角色在於創設可讓學生自己學習的環境。因此,他極力提倡使用發現法,強調學習過程,強調直覺思維,強調內在動機,強調資訊提取。
***三***:現代學校的危機
學校危機是當代學校管理中最具挑戰性的問題之一,能否妥善有效的預防、控制和處理,不但關係著學校正常工作秩序而且關係到學校未來的發展。學校危機是發生在校內或與學校的成員有關,是已經爆發的或潛伏尚未發作,對學校聲譽、運作或部分學校成員造成嚴重影響的情景。
它強調三個方面的危機事件:
***1***與生命和身體安全直接相關的事件;
***2***破壞學校運轉秩序,使學校工作無法開展的事件;
***3***對師生和學校形象與聲譽有負面影響的事件。
現代學校危機管理
學校危機管理是指學校的主要領導***通常是校長***組織相關人員組建危機管理小組、制訂危機管理計劃、培養危機應對能力,對學校可能的和現實的危機進行預防、處理、恢復和評價的系統化的策略應對過程。學校危機管理的目的就是儘量避免和降低危機對學校和成員的危害和損害。
學校危機管理分為三個階段:
1、學校危機的預防和準備階段。包括組建危機管理小組、學校風險評估、學校預防管理、學校預警管理、危機能力培養等。危機管理的目的就是“使用少量的錢預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錢治療”。
2、學校危機的反應階段。指學校危機決策、諮詢、運作、資訊四個系統在有效溝通的基礎上分工協調,通過調查情況收集資訊,制訂危機處理計劃,實施計劃,隔離危機,分散和化解危機,消除危機後果。學校危機反應階段是學校危機管理的核心。
3、學校危機後恢復和評價階段。指在危機化解後學校制訂危機恢復計劃,恢復危機對人的心理影響,評價危機管理的效果,將危機管理評價結果用於管理實踐。
危機管理評價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它們包括客觀全面性原則,資訊廣泛原則,評價與責任調查相分離原則,以評價促進學校危機工作的建設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