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下冊人教版政治書知識點

  把握好課本上的重要知識點,能夠讓你在初一下冊政治的考試中更加的得心應手。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教版初一下冊政治書的知識點以供大家學習。

  :走向自立

  一、自己的事自己幹

  1.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

  2. 自立在生活中的表現 ***舉例***

  3. 人生需要自立:走進社會,經歷風雨、見世面;法律要求我們自立。

  4. 走向自立我們需要培養哪些能力? 如展示:⑴推銷自己的能力,⑵與人溝通、善解人意的能力 ,⑶遠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能力,⑷不斷學習、充實自己的能力等等。

  二、告別依賴 走向自立

  1. 依賴思想的危害:⑴會使人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和精神,會使人缺乏生活的責任感,造成人格的缺陷。⑵只想不勞而獲,貪圖享受,就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甚至危害社會和他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是。

  2. 告別依賴,一個重要的表現是獨立地生活。

  3. 自己的事自己負責的前提是要自主。 ***自主就是遇事有主見,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4. 自立與自主的關係:自立的前提是自主,自主的表現是自立。

  5. 有了獨立自主的願望,即自立的意識後,又該怎樣培養自己的自立能力呢? 最基本的就是立足於自己當前的生活、學習中的問題,從小事做起。多實踐多鍛鍊。正如“要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親口嘗一嘗;要學會游泳,就在水中反覆練習。” ***請你列舉你生活學習中需要自己做的小事或遇到的問題***

  6. 請你談:你如何“告別依賴,走向自立”?

  ⑴從思想上認識到依賴的危害,主動告別依賴;⑵學會自主,它是自立的前提條件;⑶立足當前的生活、學習中的小事做起,多實踐多鍛鍊。

  :讓挫折豐富我們的人生

  一、人生難免有挫折

  1. 挫折:指有目的的活動受到阻礙時而產生了緊張、消極、煩躁、傷心、氣憤、等消極情緒的反應。

  2. 挫折與人生相伴;挫折普遍存在,難以避免。

  3. 造成挫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⑴不能預測和及時防範的天災人禍,⑵各種人為因素***包括:社會、學校、家庭因素***,⑶個人的道德品質、智力、體力、外貌以及某些生理、心理缺陷等因素的限制。

  4. 面對挫折和困難,大致有三種人***不同的態度,不同的結果***:⑴膽怯、懦弱的人——放棄目標,一事無成,⑵意志不堅定或者容易滿足的人——不能堅持到底,享受不到成功的喜悅,⑶意志堅強、有堅定信念的人——獲得成功。 第三種人善於把前進道路上的絆腳石變成墊腳石,從而獲得成功,實現生命的價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二、挫折面前也從容

  1. 挫折的作用:⑴消極影響:使人產生憂愁、焦慮、不安、恐懼等消極心理。⑵積極作用: 磨鍊意志,增長才乾和智慧。***品味“艱難困苦,玉汝於成” 、“蚌病成珠”***

  2. 人們在戰勝一次又一次挫折後贏得的最寶貴的禮物:智慧。

  3. 挫折的有效方法? ⑴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⑵正確認識挫折,採取恰當的解決方法。⑶激發探索創新的熱情。⑷會自我疏導***其方法:⑴合理宣洩法⑵移情法⑶目標昇華法***。

  4.自我疏導的其他方法:自我暗示法:即主動自覺地通過語言、手勢等間接、含蓄的方式向自己發出一定的資訊,使自己按自己示意的方向去做;換位思考法:變換角度思維的一種心理體驗過程;將心比心法:設身處地地達成理解的一種心理機制;校對目標法;觀察法;訪談法等等。 5.戰勝挫折、克服消極心理的有效方法:全身心地去探索、去創新。

  6.在遇到挫折時,尋找解決方法應注意三點:⑴行動目標制訂得要合適。⑵要揚長避短。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

  :感受法律的尊嚴

  一、走近法律

  1. 規矩,就是人們說話、做事所依據的標準,也就是社會成員都應遵的行為規則。

  2. 有規矩、懂規矩、守規矩十分重要。

  3. 我們身邊的規矩有很多。可分為三類:道德、紀律、法律。

  4. 法律的顯著特徵:⑴由國家制定或認可。⑵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⑶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5. 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

  6. 我國法律:作為人民意志和利益和體現,它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規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

  7. 法律的作用: ⑴規範作用。***突出地表現為規定人們可以做什麼,必須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⑵保護作用。

  二、法不可違

  1. 我們維護自尊,培養自信,實現自立,力求自強,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守規矩,尤其是不能違反法律。

  2. 違法行為,凡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3. 違法行為,可分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違憲 行為***

  4. 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又叫一般違法行為; 刑事違法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是犯罪行為。

  5. 刑法,以國名義規定什麼行為是犯罪和對犯罪分子處以何種刑罰的法律。

  6. 犯罪,是指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刑法並依法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7. 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徵:第一,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嚴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質特徵。第二,一種觸犯刑法的。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標誌。第三,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刑罰的當罰性,是犯罪的嚴重危害性及刑事違法的必然後果。

  8. 刑罰,又叫刑事處罰、刑事處分,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實行懲罰的一種強制方法。

  9. 我國刑罰的種類分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 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三種。

  ⒑ 犯罪歷來是國家法律打擊的重點,犯罪分子終究要受到來歷的刑事處罰。

  三、防患於未然

  1. 遵守法律,是踐行道德的表現。

  2. 犯罪行為人的心理都是想獲得某種滿足。

  3. 要在心靈深處憎惡違法犯罪,行為上遠離違法犯罪。

  4. 規範未成年人行為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 想一想,我們身邊的不良行為有哪些?並能採取相應的預防和矯正措施。如:①學校加強對末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道德法律意識,自覺矯治不良行為。②家長應加強對末成年人的監護,及時糾正其不良行為。③對末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④公安機關應當加強中小學校周圍環境的治安管理,及時制止,處理中小學校周圍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6. 品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忽以惡小而為之,忽以善小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