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普通邏輯原理與辯論技巧

  一個人不可能自己同自己辯論,一個人頭腦中幾種方案或做法的權衡和比較,那是思考或思辨而不是辯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詭辯中的偷換概念法:

  所謂的偷換概念,是指相同的詞在不同的語境和語氣中,表示不同的含義。或者說,其內涵和外延是不完全相同的。詭辯者只運用了對自己有利的詞義,而置對方原詞義於不顧。

  1、語境的不同

  如:失敗是成功之母。

  有人於是可以推出這種結論:

  我是一個永遠的失敗者。

  你是一個成功者。

  所以,我永遠是你的母親。

  這個推理,沒有錯,但錯就錯在,一、對失敗的理由;2、是論據方面的正確性。作為論據的:我是不是一個永遠的失敗者?你又是不是一個永遠的成功者?

  而詭辯者,為了得出有利於自己的結論,混然不顧這些。

  失敗是成功之母,是一個約定俗成的理解,誰也不會把它當成絕對的真理,說成是成功的前提,它的本意是指一個人的成功,是難免經歷許多挫折和失敗的,只有善於從失敗中總結,最終必然會取得成功。其實也只是一句勵志的話。***現在已有人提出“總結是成功之母”的說法。***

  但如果把它絕對化,擴大它的外延,就會給詭辯帶來機會。

  2、偷換概念法

  如,有人如果對一女孩說:

  我是愛人民的。

  你是人民一分子。

  所以,我愛你!

  從而得出我愛你的正確性!

  但其實,雖然都是一個愛字,但內涵是不一樣的,前面的愛,是一種博愛,後一種愛,他是暗指情愛!

  3、詭辯中的轉移話題法

  轉移話題,也是辯論中常用的一種方法。一些罵街也經常不自覺的運用到。現舉例說明:

  甲對乙說:你他丫笨的要命,這點事都做不好!

  乙對甲說:你聰明,你好?你好你媽個頭,看你尖嘴猴腮的,就不是好東西,上次某某丟了一隻雞,我敢說,肯定是你偷的。

  甲:我什麼什麼偷雞了?你舉例?

  乙:你有什麼理由證明你沒偷雞?

  甲:……

  可見,從這場交鋒中,甲已處於下方。

  於是甲也亂了分寸,被乙轉移了話題,轉到如何證明自己沒偷雞的話題上。這就是乙運用了轉移話題的效果。

  我們分析一下,上述兩個人的漏洞和可駁之處:

  甲的觀點:你他丫笨的要命,這點事都做不好!

  這觀點本身就是有漏洞的,一件事做不好的原因有多種,但卻不一定是笨物緣故,笨也許是造成做不成一件事的緣因之一,但不是所有原因,也不一定是這件事做不好的原因。

  但為了證明對方笨,甲當然說他是因為笨才做不好事。當然且不管做沒做好事情,本身就是一個難以界定的問題。不能甲一個人說了算。所以甲的論點充滿了水分。

  再看乙:你聰明,你好?你好你媽個頭,看你尖嘴猴腮的,就不是好東西,上次某某丟了一隻雞,我敢說,肯定是你偷的。

  乙很好地運用了偷換概念和轉移話題法:

  如,你聰明? 這個反問是沒錯的,但他並沒指出他不聰明的原因,那就是正辯而不是詭辯了。

  然後,乙接著說,“你好?”一步一步轉移話題,由聰明到好,再到後面暗指他的相貌不好,層層相扣,實現了概念的偷換和話題的轉移。接著進一步轉移說上次偷雞的事。我敢說就是你乾的。如果甲真偷雞了,那跟他乙做事做不好有什麼關係?如果甲真的沒偷雞,那麼乙也達到了指定其幹壞事的目的,而且不需要理由。把舉證的麻煩事扔給了乙。而甲的愚蠢之處,在於一開始就應咬住自已的命題,卻攻擊對方未把事情幹好,再證明乙笨的道理。但卻跟著乙一步一步滑下去。而且不應把自已不是小偷的舉證的事默認了下了。

  邏輯推理中,一個基本的道理,就是誰主張,誰舉證。就是誰下結論,誰舉證。如果沒有這一樣一個基本道德規範,那就亂了套。那會有哪些後果呢?

  那麼任何人可以攻擊別人:

  你被人****了!你說你沒被****,你舉出沒被****的例子?

  你昨晚殺人了,你說你沒殺人,你舉出你沒殺人了理由

  大家想,這樣對另一方是多麼的不公平?

  4、辯論中的語氣的妙用***多用反問、責問的語氣***及時機的把握

  由於詭辯也是辯論的一種常見形式,這裡就放在一起講了。詭辯也是運用一些辯論的基本原理,只是曲用而矣!

  辯論中,如果以最快的反應速度,捕捉戰機,能夠對方以致命打擊,常使對手不知所措。同時也要懂得巧妙運用反問和責問法,不能正面回答的,讓對手先回答類似的問題。

  在社會實踐中,有些問題本身就是複雜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對這樣的問題也不要回答是或否。無論怎麼樣回答都是誤區。對這樣的問題最好不要正面回答,可反問對方,讓對方回答。也可轉移話題。

  如:請問人是個東西麼?

  你該怎麼回答?如果你回答人是個東西,那麼對方會說,你是人,所以你是個東西。對方進而會問:請問你是個啥麼東西?!這樣你就會很難堪。

  如果你回答:人不是個東西?那麼結論更可笑。你是人,所以你不是個東西!

  這種問題,不但有兩可誤差在裡面,更由於東西這個詞的意義內涵和色彩上在不同語言環境上都有差別。如果從動物學上來看,承認人是個東西,也不錯。但現實中,誰那麼動物觀地認為,自已是個東西呢?畢竟人和物有著很大的區別。

  詭辯中,還有一些伎倆,以上是比較常用的,這裡就不一一舉例了。

  當然,詭辯不是一點益處沒有,在談判或其他場合中,如果很好的運用詭辯,確實能夠在氣勢上挫敗對手,讓對方有理也說不出,變得很被動。所以作為善辯者,無不是運用詭辯的高手。

  我們知道了詭辯的起因,再駁斥它,就不難了,就是要一針見血的指出對方的錯誤。讓其還原到原始的話題上。

  至少,進行正確的辯論,總比被詭辯拖入失敗的深淵要靜心一點。也就是輸要輸得心服口服,贏也要贏得坦坦蕩漾!

  當然,作為一個善辯者,不但要懂得正確邏輯推理的方法,還要有廣博的知識,這樣在任何場合,面對任何觀點時,才能有理,有節,有據地打擊對手,才能旁證博引的闡述我方立場,而駁斥對方立場。

  朋友,不知道我的這點講述對你有沒有一點益處,但願有一些,希望你即使作為一個雜談的玩家,也更能亮出你辯論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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