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年假工資怎麼算方法

  現實生活中,很多員工辭職後但是沒有休年休假的情形,那麼辭職後的年假和工資怎麼計算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離職時年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離職時年假工資計算方法

  1、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3、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離職時年假未休完工資怎麼算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即年假。年假時間與工齡掛鉤,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需給予補償。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資和補發200%的工資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日工資收入則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休年假怎麼支付工資

  要說扣工資,還得先來說說工資支付。生活中,工資支付最常見的形式是計時支付。包括了月工資支付標準、日工資支付標準、小時工資支付標準。

  目前,我國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日工資支付標準=月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標準=日工資/8小時。

  根據“勞動量相宜”原則,單位因為勞動者事假等合理原因剋扣勞動者的工資也必須符合上述標準。勞動者全勤,則按照月工資標準計發工資,勞動者缺勤或者加班加點,則應按日工資標準扣發或者加發工資。

  由此可見,在前面案例中,小芬與所在紡織廠約定事假扣3倍工資的內容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跨年度年假怎麼算

  年休假可跨年度請嗎?按照新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專家解釋,這裡有兩層含義:首先,年休假可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如上半年請一部分,下半年請一部分,但不能一次性"透支"假期,把明年、後年乃至後面幾年的假期一次性全請掉;其次,需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單位,可能需要有關部門審批,具體規定待細則出臺後明確。

  關於年度的計算方法,究竟是按照自然年度計算,還是按照員工在單位中的"事實工齡"計算,還需待細則出臺後明確。據業內人士分析,大多數單位會根據自身的行業性質,採取"事實工齡"的計算方法;或是事先在簽署的勞動合同中作約定。

  一些企業也提出,由於新規定的出臺,休假人數在某一時間段會比較集中,也希望員工如需要休假,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事先提出休假申請,便於管理部門統籌安排,不至於影響整體工作。

  員工離職時未休年假怎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這是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受到保護的,不容侵犯。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