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登記日期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在生活中,經常能夠聽到戶籍登記,那麼,在法律上,戶籍登記的日期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戶籍登記日期的相關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戶籍登記日期的相關規定

  1、戶籍登記日期指的是落戶蓋章那天登記的時間

  2、戶籍登記日期的填寫方法:

  ***1***要查戶口登記日期,首先要有戶口本。

  ***2***拿出自己的戶口本,把戶口本翻到查詢對像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這裡。

  ***3***在“常住人口登記卡”右下角會看到有“登記日期”的字樣,“登記日期”側邊的年月日就是戶籍的登記日期。

  ***4***每一頁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對應一個戶口人員,每個戶口人員的戶口登記日期都是顯示在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頁面的右下角。

  ***5***如果人在外地,戶口本不在身邊的話,就要攜帶自己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到當地公安部門或者派出所戶口管理部門查詢。

  戶口登記需要的材料

  戶口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式: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戶口登記的收費標準:不收費

  戶口變更更正相關解釋

  變更登記,係指原來的戶口登記專案並無差錯,後來由於公民本人情況發生了變化,為使登記內容符合變化了的情況所進行的登記。更正登記,係指公民的戶口登記專案在登記時出現了差錯,而對差錯進行更正登記。

  總的原則是: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在具體工作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如對於公民變更姓名,未滿18週歲的人要將乳名改為學名,只要家長提出申請,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情況後即准予變更;對年滿18週歲以上的,一般不應輕易給予變更,即使理由正當,也應從嚴掌握,並需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方能變更;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處罰的人,不能變更姓名。

  又如公民申請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以及結婚、離婚、復婚等登記事項的變更,由公民本人或者戶主書面申報並提交有關證明檔案,經調查核實後,方可進行變更登記。由於分戶、並戶、戶主遷移或死亡等原因需要變更戶主的,由戶主或新戶主提出申請,經戶口登記機關核實後,給予辦理戶主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