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般,在購房的時候,都需要繳納一定的購房定金,那麼,對於購房定金都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購房定金的相關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購房定金的相關規定

  1、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如果繳納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單方解除合同,訂金無權要求返還,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單方面解除合同,對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2、也就是說,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屬於定金,不適用法律關於定金罰則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價格是100萬元,那麼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20萬元。

  4、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一、交付定金的這個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相關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要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這個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但是沒有交付的,即構成了對主合同的違反。

  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以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的規定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擔保法》規定了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要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擔保的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的行為,不具有擔保的性質。

  購房定金要回的規定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籤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專案,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