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誠信缺失案例分析
誠信是日常行為的誠實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稱。大學生也要注重誠信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歡迎參考!
篇一
原告某大學四年級學生李某在2007年5月27日的考試過程中,攜帶一些與考試相關的資料被監考教師發現,監考教師認為其攜帶資料是考試作弊行為,將他帶到考務辦公室,當即對他作出處理。事後原告李某不服,到教室找監考教師,要求拿回試卷,撤銷作弊處罰。在遭到拒絕後,原告李某動手打了監考教師。大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於2007年6月4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李某拘留三日。黑龍江某大學於2007年6月14日,作出校教發[2007]270號處分決定,決定給予原告李某同學開除學籍處分。
篇二
2005年12月8日,土木工程專業2004級學生趙某在《高等數學***2***》補考考試中,請其同宿舍同學李某代替考試。經查,李某學習較好,在考試《高等數學***2***》時是該宿舍的所有同學中成績最好的,並一次通過,該宿舍共有3名同學未通過該課程考試,由於趙某複習不充分,害怕不能通過該科考試,請李某替其參加考試,李某起初並不同意,後經同宿舍大部分同學勸說,顧及哥們義氣,抱僥倖心理替趙某考試。在考試過程中被監考教師當場發現。事後,趙某、李某均給予了開除學籍的處分。
篇三
11日晚,一知情人向本報反映,當日上午,在廣西大學化學化工學院的期末考試上,監考老師捉到了一名使用手機作弊的大四男生。
據介紹,在考試過程中,這名男生用手機拍攝試卷,然後傳送給外面的同學幫忙解答。距離考試結束還有10分鐘左右,他這一行為被監考老師發現,手機當場被收繳。在考試現場,有四五十名學生目睹了這一幕。
該學院應用化學系有機化學教研組負責這次考試。教研組一名老師證實,當日上午9~11時,他們舉行了考試,考試科目為有機化學,考試地點在學校西校園第四教學樓。考場上,發現有人作弊後,監考老師按照規定做了記錄。
另有老師證實,這名作弊的學生叫孫某,是該學院應用化學系有機化學專業2008級學生。以前有機化學課程他沒考過,這次是參加重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