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和公務員的區別

  每年的省考,職位表出來之後,細心的考生可能會發現有這樣一個值得關注的點,就是有些職位是公務員職位,而有些職位是參公職位。那麼,究竟什麼是公務員職位,什麼又是參公職位呢?

  公務員和參公有哪些區別

  每年的省考,職位表出來之後,細心的考生可能會發現有這樣一個值得關注的點,就是有些職位是公務員職位,而有些職位是參公職位。那麼,究竟什麼是公務員職位,什麼又是參公職位呢?俊欽教育公考學院告訴大家。

  一、公務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定公務員職務序列。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簡單來講,公務員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

  二、參公

  參公,即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三、公務員與參公的區別與聯絡

  一句話來講,公務員和參公,可以理解為只是編制不同,一個是行政編制,一個是事業編制。

  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但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除了編制不同,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附則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調動等待遇是一樣的。

  四、參公和公務員之間可以互相流動麼

  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互相調動,但是從黨政機關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變成了事業編制***但公務員身份保留***,而從參公單位調到黨政機關的人員,其編制自然就由事業編制變成了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

  看完上面的解釋,俊欽教育公考學院教育專家希望考生對公務員職位和參公職位有個明確的認識,並在4.23省考中成功“報”得自己的心儀職位。俊欽教育公考學院針對2016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的輔導課程為考生備考助力,青年才俊,必被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