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什麼是國家公務員?什麼是地方公務員?他們的具體區別都體現哪裡呢?下面由小編為你分享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生應知:
一、 從概念來說
我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中央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 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 ***的相關政策。
地方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縣等具體機關的招錄,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其他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程式一樣。
三、 從招考物件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現在大部分省份也不要求戶口,主要是一些沿海發達地區,比如廣東、浙江、上海、北京這樣的,其他一些地方對戶口不做限制,也是面向全國。
四、 從考試科目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麵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筆試和麵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科目考試。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筆試和麵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上海和廣東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浙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佈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地進行復習。 目前的趨勢都是向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五、 從考試時間來說
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將固定下來: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六,考試時間則固定在每年12月的第三個星期六。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此外,政府還會組織一些選調幹部到基層的考試,有些部門還會單獨招考。除了省裡的考試,各個城市也會有一些零散的考試。 目前的趨勢都逐步實現全省統一考試,各個地市或單位不單獨組織考試。
北京的公務員考試相對於其他地方很特殊,每年公務員考試分為三次,一次是面對北京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還有一個是京外生源***我記得好像不是很準確,大致差不多***,第三個就是面向社會在職人員的,三次考試都是考公務員資格,通過這個資格考試後,才能參加具體部門的招考。
報考各類公務員考試不受什麼次數限制,只要時間上不衝突,你可以參加多次公務員考試: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學校所在地的公務員考試、生源地的公務員考試,還有一些對生源沒有限制***像廣東***的省份、城市的公務員考試,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都可以參加,所以,考公務員這條路還是很寬的。
國家公務員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兩種,按照過去的說法,就相當於“朝庭”和“地方”的區別,但也有共同點,就是都是國家財政拔款,都吃“皇糧”。但他們也有區別,就招考時間來說,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招考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地方國家公務員招考時間比較零散,各個省份的時間不同,從11月到第二年8月都有,當然也有個別省市一年會招兩次,但屬少數。
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是指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的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招考條件相對比較苛刻、嚴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應屆、歷屆畢業生,部分職位要求碩十研究生和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地方國家公務員目前也基本上要求全日制,成人類高等院校畢業的,只有少數省市還在招考,學歷上,如果是市直機關的,一般要求本科以上,縣級機關的,要求大專以上。 隨著用人機制的改革,對於文憑逐漸也放開,不管中央還是地方,自考、成教等後續教育學歷都允許報考。
公務員招考相對於戶口限制來說,將會越來越小,目前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已基本上不再要求戶口限制,人才不限地域,這是人事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地方國家公務員也基本上在逐漸取消這一限制,近年來,很多地方公務員招考都是面向全國,包括人民警察的招考。
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在地位上完全平等,只是在待遇和條件上有區別,這在各省也都有區別,條件好的沿海各省就要比內地公務員工資待遇高。中央國家機關的待遇是按照北京和全國水平確定,工資待遇只能屬於中等,相對於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比如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地都比中央國家機關待遇要好。
目前公務員工資正在改革,過去部門、地區之間工資差異較大,現在逐步要求統一抹平。比如,過去地方稅務系統工資相對於其他部門待遇相對很高,改革之後稅務的工資將會下降,其他部門的相對上升,從而到達同一水平,估計在兩三年內這個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