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的範圍_房產公證內容
為了減少房屋產權糾紛,房主可以去公證處公證自己的房產,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房產公證的範圍有哪些的內容,歡迎閱讀。
房產公證的範圍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檔案要經公證機關公證。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房產公證內容
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准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臺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房產公證的份數
公證書一式幾份,完全依照公證申辦人的要求而定,並沒有嚴格規定需要幾份。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按照公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申請,對法律行為或者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證明它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非訴訟活動。根據公證的含義,公證是對行為和事實進行證明,而行為和事實又會涉及一方或者多方,因此一式幾份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1、如果公證內容涉及多方,那麼公證書應多份,以便涉事各方各執一份,例如合同公證;
2、如果公證內容只涉及一方,那麼公證書一份足以,例如個人財產公證;
3、公證書的稽核部門只需要一份,那麼公證書一份足以,例如代辦某事時所需要的委託書公證。另外,公證書的副本費通常為20元左右,申請人通常可以增加若干份公證書,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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