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維護自己權益都有哪些方式
在生活中,勞動者的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在法律上,對勞動者維護權益的方式也有規定。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者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希望能幫到你們。
勞動者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首先、應積極及時的學習和了解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維權。
有的勞動者由於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該如何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有的對勞動法規和政策理解不準確,不知道該如何應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請求會高於國家規定的標準,這樣不利於化解矛盾,不利於勞動糾紛的處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請求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無形中造成放棄了部分合法權益。所以,勞動者當遇到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麼要學會學習法律知識,要麼要學會找法律專業人士去進行法律諮詢。總之,一定要及時地瞭解自己的爭議所涉及到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具體規定,爭取做到心中有數,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第二、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擺事實,講道理
在維權實踐中,協商處理勞動糾紛,是一種雙贏的解決方式,不僅有利於化解矛盾,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而且雙方均能在短期內解決紛爭。尤其對勞動者來說,在許多時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並得到實惠。這個協商和解程式雖不是必經程式,但是在實踐中確是一個解決勞動糾紛的好途徑。2008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三、通過正規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處理
調解程式在現行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式當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調解程式作了更為完善、更為明確的規定,不僅將調解組織由原先的一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增加為三種***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而且將調解程式縮短為15天時間。另外,對於一些特定的調解協議還賦予了法律效力。如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的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無須再申請勞動仲裁或訴訟。上述這些新規定對於勞動者通過調解方式處理勞動糾紛都是非常有利的。
第四、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之規定,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未履行的,勞動者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的義務
1、含義:勞動者的義務是指勞動者必須履行的責任
2、內容:勞動者的義務主要包括:
①勞動者應完成的勞動任務;
②提高職業技能;
③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④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
***1***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每一個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
***2***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和勞動者履行的基本義務構成的,是通過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出來的。
***3***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任何權利的實現總是以義務的履行為條件。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勞動者在享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還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4***只有堅持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才能充分體現勞動者主人翁地位。
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的要求
***一***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企業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企業也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企業支付勞動者工資時,必須書面記錄所支付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及簽字,並儲存2年以上備查。企業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工資的清單。
***四***企業支付勞動者工資必須按照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至少應每月支付一次。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五***對於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企業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六***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企業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七***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八***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企業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會活動佔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他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工資。超過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十***企業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即加班加點時,應按日法定標準時間以外、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補休、法定休假日工作三種情況,分別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原工資***150%、200%、300%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