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中臨時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實施後,能否有效規範派遣工用工市場,又將如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勞務派遣規定中有關臨時工工資的一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用!
法律對臨時工工資未做明確規定,但應該理解為不應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工資水平。因為《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中臨時工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
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勞務派遣中跨地區的社會保險問題
根據《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動者的關係
勞務派遣客觀上涉及兩層關係:一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這是一種特定的勞動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受勞動合同法的規範與約束;二是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關係,這是兩個單位之間的關係,它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受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勞動派遣協議或者合同規範。
如果勞動者感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應該找勞務派遣公司,因為他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者,跟用人單位並沒有形成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公司有責任和義務明確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幹什麼,享有什麼樣的待遇,有什麼權益。如果勞務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勞動者沒有得到相應的權益,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出面維護;如果用人單位改變了工作性質,加重了工作任務,勞務派遣公司也應該出面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