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丟失的補辦程式

  將自己辦好的房屋公證書遺失了怎麼辦,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房產公證書可以補籤嗎的內容,歡迎閱讀。

  

  需要公證書的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原公正處申請補發公證書副本。根據有關規定,涉外公證書補發副本的期限為6個月。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當事人準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資訊。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資訊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公證書的有效期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為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房產公證的主要內容

  房產公證內容的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准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臺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