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外留學辦理好了出生公證書,要多久重新去辦理呢,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出生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長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出生公證書的有效期
1、公證書的有效期並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後,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並經法定程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
2、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為3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3個月;
4、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5、這份公證書一般來說是永久有效的,因為一個人的父母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改變,所以在申請家庭團聚等手續時可以隨時使用。在實際情況中,有些手續、有些時候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3個月有效期來執行。但有很多在認證完,在約好的時間使用時已經過期。
6、原則上公正文書沒有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只要公證沒有依法撤銷,它就是有效的。公證本身沒有時效,是隨著被公證的物件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種類的涉外 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託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認證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 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後再申辦領事認證。
出生證明公證的概念
出生公證,是指具有涉外公證業務權的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實給予證明的活動。出生公證主要用於當事人辦理移民、出國求學、謀職、繼承財產、辦理入籍手續等,是出國人員必備的公證書。
當事人辦理出生公證,應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證處申請。已在國外的當事人,應向其在華最後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辦理出生證明公證注意事項
1、本證明只限於申辦出生公證。
2、申請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出生證或相關證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
辦過公證的,帶公證書來公證處辦理。
3、如委託他人代辦,需要提供委託書。
4、查詢不到生父母,如被收養應提供養父母姓名及收養證;其他材料。
5、本人填寫無效,需由證明單位填寫並蓋章。
6、請相應的部門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出具並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