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

  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對共同財產存在疑惑。面對共同財產的問題,到底怎麼樣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呢?夫妻共同財產應提交哪些證明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購房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遭受家庭暴力時的解決辦法

  1、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並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你必須儘早決定解除婚姻關係,遠離傷害。對於存在長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來說,不要期望他能夠懺悔並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認錯誤也不能心軟。

  2、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儘快到公安機關報案,併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鑑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徵性處理就行了。

  3、一旦決定離婚,要冷靜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後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λ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λ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以保護自己。

  4、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後,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