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需要掌握的知識攻略是什麼
在生活中,很多人會通過購房的方式來 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但是,對於購房新手來說,掌握一些購房的知識,是有必要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房要掌握的知識,希望能幫到你們。
購房要掌握的知識
一、光線
從光線的角度考慮,樓層自然不適宜於太低,低層單位的陽光會被周圍的建築物遮擋。
但樓層過高,角度不對,也會影響陽光的照射。
二、噪聲
城市的噪音源很多,噪音會影響人體的健康,讓人吃不香、睡不著、學習效率降低等。樓層低吸收的噪音就多。但如果低層單位周圍有樹木、隔音板之類吸收聲波的物體,就會好一些。而聲音就會向上傳,高層單位也不能倖免。一般來說,20層以上的單位噪音影響較小。
三、灰塵
一般認為8-10層是揚灰層,灰塵都會懸浮在這個高度,不上不下。10層以上的單位基本不會受到灰塵的困擾。
四、視野
這一條不必多說,肯定樓層越高視野越好。但是頂層單位太陽直射樓頂,夏天會很熱,31層會相對好些。
五、風水
根據五行八卦來說,每個屬相都有對應的屬性,而每個樓層也都有對應的屬性。人應該選擇與自己屬性相同的樓層居住,有利於自己的工作等。
六、民俗
中國人一向偏愛數字6、8,討厭4。而西方視13、18都是不吉利的數字,這個要根據個人信仰作出選擇。假如您什麼都不在乎,選擇不吉利的樓層在價格上反而能享受更多優惠。
購房的流程
1、明確購房目的
在購房前你需要無數遍地問自己兩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要買房?需要什麼樣的房子?思考清楚這兩個方面的問題,再開始做買房的準備,明確了買房目標可以使你更加順利買到合適的房子。
2、瞭解市場情況
房地產市場對交易雙方來說資訊是不對稱的,所以你需要主動縮小資訊差距,從而減少盲目購買的可能性。你可以通過朋友介紹、網上查詢,或者是檢視報紙上的資訊等方式,去了解清楚當前的市場情況。
3、實地考察房屋
親眼去看看自己想要的房子是什麼樣子的,還要注意檢視小區的環境,周邊的配套設施等。值得提醒的是,購房是長期行為,購房前對交通狀況的考慮要預留工作變動的充分餘地。
4、壓價與取得優惠
買房要與售房者進行壓價,一般來說買房都會有優惠、折扣等,但是至於優惠多少,獲得什麼樣的折扣,這都是靠你的談判技巧去實現的。
5、簽訂買賣合同
看好了房,談好了價,那就可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了,可是籤合同時好多詢問一些法律方面的人士,不然就有可能陷入合同糾紛,徒增許多煩惱。
6、交易與過戶
雙方進行交易、更換房屋產權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立契過戶應該是你親自辦理的,如果不能親自辦理而需他人代辦的,不過記住一定要出具委託書。
7、驗收房屋
驗收房屋需要注意,首先要知道驗收房屋的標準,還需要清楚不合格的房屋是否有權向拒收,如果可以的話,好在的指導下進行。
8、繳納稅費
在辦理入住之前,你還需要交清合同款,辦理結算,然後再持買賣合同到物業管理公司拿鑰匙,並且別忘了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9、裝修和入住
很多人購買的是毛坯房,這就需要自己找裝修公司進行裝修,這時要注意房屋裝修的驗收環節,等到裝修完成之後,什麼時候真正入住就完全取決於你自己了。
購房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第一,在合約書中,應註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註明。
第二,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稜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裡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第三,對於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位元速率差超過約定範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定發展商實測面積大於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於購置面積,發展商還要退款。
第四,應提出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註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註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展商採取的應急辦法。
第五,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於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放比較慢,但也應有合適的日期,發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產權證。
第六,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於表明由於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位元速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
常見的購房陷阱
1、個人現金收房
部分不法中介先偽裝成個人購房者,與售房者談好房價後並不支付購房款,而是與其一同去公證處辦理房屋出售全權委託公證。然後,這些不法中介再拿著房產證將房子出售給其他人,等拿到了錢之後就逃之夭夭,使得售房者和購房者都遭受了損失。
2、入住無正規物業交驗
許多不法中介通常不會告訴購房者物業交驗的必要性,更加不會去協助購房者與售房者完成物業交驗。於是,後出現購房者入住後才發現原業主的供暖費、物業費等大筆費用拖欠,而購房款卻早已經支付給售房者,一切拖欠費用只能購房者自己個人承擔。
3、買賣合同貓膩多
有的售房者與購房者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只簡單說明了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況。購房者支付完了房款才發現房屋有問題,可是由於合同中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等相應條款,即使上訴也很可能無法挽回損失,只能認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