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無效的程式

  是怎麼做申請的呢?商標無效又是什麼意思?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權無效是什麼意思

  商標權無效是指商標不具備註冊條件但取得註冊的,依法定程式使商標權歸於消滅的制度。

  在無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銷註冊也可使商標權歸於消滅,但撤銷註冊的理由要麼是註冊商標未滿足使用要求,要麼是該商標喪失了其顯著特徵。撤銷註冊與無效註冊的效力不同,撤銷某一商標的註冊,該註冊僅從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終止效力;註冊無效的,無效決定的效力具有追溯力,為自始無效。

  申請

  對應於商標權不同的無效情形,亦有所不同。

  ***一***對於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的商標權無效程式有兩種:

  1、商標局可依職權主動撤銷該註冊商標;

  2、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二***對於不當註冊的商標,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自商標註冊之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三***對於註冊商標爭議的,在先註冊商標權人可自被爭議商標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對核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撤銷這一註冊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或者撤銷註冊商標的裁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商標撤銷的事由

  ***一***改變註冊商標,使其與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可能導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的;

  ***二***未一併轉讓或者未一併移轉註冊商標,使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為不同的商標權人所有,其中的商標權人不當使用註冊商標,可能導致相關消費者將其與其他商標權人發生混淆誤認的;

  ***三***不當使用註冊商標,導致相關消費者對其商品質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產地發生誤認的;

  ***四***不當使用註冊商標,使其喪失顯著特徵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