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無效流程

  申請商標無效有什麼流程嗎?商標權無效是什麼意思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權無效是什麼意思

  商標權無效是指商標不具備註冊條件但取得註冊的,依法定程式使商標權歸於消滅的制度。

  在無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銷註冊也可使商標權歸於消滅,但撤銷註冊的理由要麼是註冊商標未滿足使用要求,要麼是該商標喪失了其顯著特徵。撤銷註冊與無效註冊的效力不同,撤銷某一商標的註冊,該註冊僅從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終止效力;註冊無效的,無效決定的效力具有追溯力,為自始無效。

  申請商標權無效的流程

  對應於商標權不同的無效情形,商標權無效的程式亦有所不同。

  ***一***對於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的商標權無效程式有兩種:

  1、商標局可依職權主動撤銷該註冊商標;

  2、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二***對於不當註冊的商標,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自商標註冊之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三***對於註冊商標爭議的,在先註冊商標權人可自被爭議商標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對核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撤銷這一註冊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或者撤銷註冊商標的裁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商標法》第10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商標法》第11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註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註冊的標誌。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商標註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檔案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等欺騙手段獲得註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菸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這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實質上這一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類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於,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註冊,這是侵權行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註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註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註冊並獲得核准的。

  ***三***註冊商標爭議

  註冊商標爭議是指,在先註冊人認為後註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註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商標註銷申請的受理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登出申請,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登出申請。根據《商標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外國人或外國企業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登出申請現不需要交納任何商標規費。

  註冊人申請登出其註冊商標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應提交下列檔案:

  1、登出申請書;

  2、直接辦理的,應附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3、委託代理組織辦理的,除應附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外,還應附商標代理委託書:

  4、交回原《商標註冊證》,不能交回的應說明原因;

  5、共有商標的註冊人申請登出時,應由代表人辦理申請手續,但需要附上其他註冊人的書面授權。

  商標註銷申請的審查要求是什麼?

  登出申請符合以下規定的,商標局予以核准,發給相應的通知,並予以公告:

  1、申請書填寫內容完整、符合規定;

  2、申請人名義與商標局檔案登記的註冊人名義一致;

  3、名義不一致的,應附送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檔案;

  4、申請登出的商標為有效註冊商標;

  5、申請部分登出的,其申請書填寫的登出商品/服務專案與其註冊時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專案相符。

  經審查,登出申請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核准,發給退回通知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