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晚婚年齡
一直以來,我國都大力倡導晚婚晚育,並且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文化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男女進入了晚婚的年齡,那麼,在法律上,到底規定了多少歲算晚婚呢?下面由小編為你提供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
2、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晚婚的概念很簡單,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法定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對晚婚理解的注意事項
***1***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如果一方為再婚,另一方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達到晚婚年齡,也不屬於晚婚。
***2***初婚年齡不能以舉辦婚禮的日期來計算。
***3***法定結婚年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晚婚年齡是計劃生育法規所規定的提倡結婚年齡,在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基礎上各往後推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