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辦法
《》已經2016年1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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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依法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檢查或者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且違法情節或者後果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向公安機關移送。
第三條 市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向市級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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