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及知識點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魚我所欲也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翻譯: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東西,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採用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躲避災難,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斥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願意接受。

  對於豐厚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禮儀就接受了。那麼,豐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嗎?以前,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樣做就叫做失去了本性。

  魚我所欲也知識點:

  ***一***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闢也。闢:通“避”,躲避。2.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在本課是感激之意。與:通“歟”,語氣詞。

  4.鄉為生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二***要明確

  1.二者不可得兼:同時得到。2.故患有所不闢也:禍患,災難。3.賢者能勿喪耳:不丟掉。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如使:假如;甚:超過。5.萬鍾則不辯禮儀而受之:高官厚祿。

  6.萬鍾於我何加焉:有什麼益處。7.蹴爾而與之:用腳踢。8.妻妾之奉:侍奉。

  9.是亦不可以已乎:停止,放棄。10.此之謂失其本心:本性,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