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畢業論文發表

  隨著審計作用的進一步發揮,審計地位的提高,人們對審計工作越來越重視、要求也越來越高。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企業內部審計風險與應對措施

  內部審計同外部審計一樣都存在審計風險,但內部審計風險一直不被重視。本文在總結和分析內部審計風險的涵義及來源的基礎上,提出了控制內部審計風險的應對策略。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涵義

  我國《內部審計實務準則》將內部審計風險定義為,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於採用了沒有意識到的錯誤的或不恰當的審計方法,而發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形成的審計風險。為了進一步對內部審計風險進行具體分析,可以借鑑《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規定,將內部審計風險劃分為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其中,固有風險是指在不考慮內部控制的前提下,由於內部因素和客觀環境的影響,單位的經濟業務發生重大錯誤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單位的業務和相應的會計處理髮生重大錯弊不能被內部控制防止和糾正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由於工作疏忽未能發現錯報的可能性。

  相比於政府審計、註冊會計師審計等外部審計,內部審計人員更加了解企業的組織結構、經營狀況、人員構成以及管理方式等核心資料,因此內部審計人員一般對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會有比較準確的判斷和評價。但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多數單位的內部審計已經由詳細審計轉變為抽樣審計,由於抽樣審計的固有弊端,內部審計所面臨的檢查風險在不斷的擴大。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來源分析

  ***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差。在政府審計、註冊會計師審計、內部審計三種主要的審計形式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最差的。既缺乏政府審計的強制性和權威性,又缺乏註冊會計師審計嚴格的獨立性,如果對內部審計工作效果進行嚴格的外部評估,內部審計人員將承擔極大的審計風險。

  內部審計機構雖然擔負著監督職能,但在實際工作中卻要受到各級管理部門的制約。只有將內部審計機構設定足夠高的級別,才能防止內部審計人員“下審上”的尷尬,以及相關人員對審計工作的不正常干擾,從而降低內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機構的設定一般可以採取三種形式:一是受單位最高權力部門的直接領導,如董事會;二是受單位最高管理者的直接領導,如總經理;三是受單位財務部門最高領導的直接領導,如財務總監。

  ***二***內部審計資源有限。內部審計資源包括人力、財力、時間三個方面。由於一些單位負責人認為內部審計工作不能直接增加單位的經濟效益,因此並不願意內部審計工作佔用過多的有限資源。這就造成了內部審計機構人員配備不足,內部審計範圍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在大型單位內部,很難為內部審計安排專門的全面盤點計劃或給予內部審計人員足夠的許可權使其能任意接觸單位的各類資料。但是內部審計工作的性質卻決定了其必須在單位領導規定的期限下就特定審計專案完成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

  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即使對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評估較高,也很難通過擴大審計樣本量、降低檢查風險的方式將最終的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之內。

  ***三***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審計風險的重視程度不足。內部審計報告作為內部管理檔案,一般不會對外提供,因此,即使出現審計失誤也不會給單位帶來實際的經濟風險,往往只需對錯誤進行簡單的更正即可,被審計的下級部門很少會追究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審計人員的工作壓力相對於外部審計要低得多。諸多原因造成了不少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審計風險形成了錯誤的認識,認為壓力和風險都屬於被審計部門,而內部審計人員自身不存在任何風險,精神上的懈怠會直接導致內部審計工作的失誤,加大了內部審計風險。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

  ***一***推動傳統內部審計模式向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轉變。雖然我國2005年頒佈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風險管理審計》標誌著我國內部審計已經向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階段發展,但實施狀況不容樂觀。目前大部分單位的內部審計職能還停留在查錯防弊階段,側重於細節測試,不能從總體上把握、控制審計風險。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可以促使內部審計人員從被動接受審計風險轉變為主動控制審計風險,它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將對審計風險的動態評估貫穿於整體審計過程之中,將審計工作的主要方式從細節測試轉為分析性程式,通過內部審計風險評估來確定審計範圍和審計重點。

  分析性程式,是指審計人員通過 分析單位資訊***包括財務資訊和其他相關非財務資訊***之間的關係或計算相關的比率,並與行業平均、單位歷史資料、單位預算資料等基準資料進行比較,以尋找異常差異,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範圍的一種方法。分析性程式有利於內部審計人員從總體上把握審計風險,將有限的內部審計資源利用在風險較高的交易點上,從而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例如,在對單位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會計核算進行審計時,內部審計人員可以計算本期計提的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金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並與以前期間進行對比,從而推斷出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計提是否合理,若全部工作通過細節測試來完成,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

  ***二***加強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審計。完善的內部控制在錯弊發生之前就可以進行預警、防範,在錯弊發生之後可以進行糾錯、懲戒,因而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內部審計風險。《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涵蓋了企業人事管理、企業文化建設、資產管理、預算管理等各個方面,標誌著我國現代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是否合理,將內部控制審計與具體經濟業務審計有機結合,使內部控制審計演變為單位的一項日常管理活動。

  ***三***適當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外包。內部審計風險很大一部分源於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差。同單位的其他員工一樣,內部審計人員也需要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即使在企業管理相當完善的西方發達國家,內部審計也是處於“兩難”境地,很多情況下流於形式。解決這一弊端的最好辦法是適當地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外包,由單位外部人員來完成內部審計工作中涉及個人經濟利益等比較敏感的工作。而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則可以利用自身對單位經濟業務比較熟悉的優勢,將工作重點放在內部控制審計以及經濟業務的事前和事中監督上。

  篇2

  淺談審計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作用

  國有資產是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並能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主要表現為:依據國家法律或基於國家行政權力行使而取得的國有財產、國家以各種方式投資形成的資產、由於接受饋贈所形成的應屬於國家的財產、國家已有資產的收益所形成的應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等。對事業單位而言,凡是國家機關及國有企業單位創辦或者所屬的事業單位,其佔有使用的資產全部屬於國有資產;非國家機關及非國有企業單位創辦的事業單位,凡是由國家投入的資產也應屬於國家所有。審計中,應能透過表面的經濟現象分析判斷出哪些經濟行為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從而防止國有資產不受侵犯,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關鍵詞:審計;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

  原標題:小議審計中如何發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暫付款等流動資產和房屋建築物、一般裝置、專用裝置等固定資產。

  另外,收支入賬不合理也會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下面就審計中發現的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總結如下:

  ***一***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流動性較強,容易發生錯弊,從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重點的審計內容應包括:會計、出納等相關崗位是否建立了不相容的職責分工;銀行存款、現金的領用報銷手續和程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庫存現金超限額使用、坐支現金、不應借出的款項白條抵庫、超出結算起點支付現金等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問題;銀行開戶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多頭開戶、出借賬戶等問題,審計人員還應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督盤點,核對銀行存款餘額,核查銀行賬戶未達賬項中有無收付均未入賬的款項。

  ***二***往來賬的審計中應重點關注對賬及記賬情況,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主要表現為:

  1、有的單位內部往來款項多年不對賬,有的已經根本無法對賬。

  2、記賬依據不夠充分,內部往來掛賬隨意性較大。如,有些單位使用白條、自制說明、領導批件、工程完工單或自制收據作為入賬依據;有些單位之間發生的臨時借款,出借方已憑藉據記賬,借款方未記賬,雙方不同時記賬;有的為了應付審計部門或財政部門的專項檢查而隨意掛賬,造成賬實不符。

  3、財務人員責任心不強,直接憑藉條借款給經辦人掛賬,經辦人報銷費用後未及時沖銷原來的借款,造成虛增負債。

  4、人員調動時未及時結算,長時間掛賬。

  5、有的事業單位將不該報銷的費用支出掛入往來。

  6、有的事業單位將房租收入、上級單位撥入的專項資金、下級部門上繳的管理費等收入記入“暫存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既逃避了預算外資金監督管理、截留挪用了專項資金、隱瞞了管理費收入,又偷逃了國家稅金。另外,還在“暫付款”和“其他應收款”中,將不應報銷的費用列入,或對無法收回的款項及個人借款長期掛賬不做賬務處理。

  ***三***對實物性資產,審計中應重點關注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之間的責任是否明確,各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如何。三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能否保證所有實物資產變動的情況均能在有關資料上得到正確的反映;是否將固定資產的來源、驗收、使用、保管、維修、改造、折舊、盤點等內容在固定資產卡片上詳細記錄;

  增加的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入賬;資產的減少有無報批,轉讓計價有無合法依據,是否存在低價處理國有資產的問題,是否存在購建資產作為支出核銷後形成賬外資產的情況;資產的領用、核銷手續是否健全;資產盤盈、盤虧的處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建立了固定資產的定期清查盤點制度以保證賬賬相符和賬實相符;是否規範了固定資產抵押管理,有無確定固定資產抵押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等;固定資產的配備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無擅自提高標準的問題。審計人員可根據需要對全部或部分實物性資產進行監督盤點,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環節的控制,關注固定資產處置中的關聯交易及處置定價,防範固定資產的流失。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由於價值高、不易移動,容易忽視對其真實情況的審計。審計中發現,有些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一是有些單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未作相應的賬務處理;二是某些單位自行處置固定資產,手續不健全,程式不合法;三是有些單位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與其他單位合作建房,房屋建成使用多年後仍未辦理竣工決算,房租收入和固定資產也未入賬;四是有些單位未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或雖設有明細賬,但登記不規範、不及時,甚至有錯登、漏登現象發生;五是有的長期未盤點,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造成賬賬、賬實不符。這樣,就造成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不實,家底不清,稅款及國有資產流失嚴重。

  ***四***收入的審計中,應當重點關注的內容

  1、有些事業單位將收取的費用直接記入往來科目,長期掛賬且未申報納稅。

  2、將應收取的費用通過合同約定直接衝抵購買的辦公用品等,收支均未開票入賬,也未申報納稅。

  3、有些單位之間為了逃避財政等部門的監管,將支出票據在應收取相關費用的單位報銷,抵頂應收對方單位款項。

  4、未將收取的相關費用納入賬核心算,直接支付了相關費用。

  以上造成事業單位收入核算不實,影響了單位收入規模的真實性,逃避了財稅部門監管,易形成賬外資產———小金庫。

  ***五***經費審計中應關注下列內容:檢查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和開支標準,有無擠佔挪用、提高開支標準、隨意擴大開支範圍、揮霍浪費等問題;要審查經費開支是否真實,有無虛列支出,有無將資金轉移下屬單位進行支出等問題;審批許可權是否合法合規,對於由國務院或上級部門審批的收費專案是否認真地執行,有無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或仍在收取已經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問題。

  ***六***票據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漏洞也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有些單位票據領用和核銷未辦理任何手續,容易形成“小金庫”;有些單位為了謀取小團體利益,採取開“陰陽票”或自制收據套取現金,逃避財政部門監管,形成“賬外賬”。

  若審計中能就上述關鍵控制點展開詢問、盤點、查驗、分析性複核等審計程式,定會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並強化對被審計單位的監督力度,審計查處國有資產流失舞弊的效率,定能及大地防範和減少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從而也對被審計單位改善內部控制及管理起到助推器的作用。